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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母揭示贩卖婴儿的内幕(1/2)

    寻找生母揭示贩卖婴儿的内幕

    在美国,按传统的渠道向办理收养的事务机构登记要收养孩子,在年龄上有不得超过40岁的限制,而且想收养孩子的人非常多,往往要等上三五年的时间,因此现在很多人通过在报纸登广告的方式收养小孩。

    美国承办收养案件律师学会的主席希尔说,这种私自撮合的收养方式,收养孩子的家庭可以有较多的选择,比较有自主的力量,而不是只能束手待等。

    但美国收养事务委员会等机构则认为私自收养的方式,尤其是通过报纸广告的方式,是很危险的一种趋势,无异把小孩子当成一件商品,使得收养小孩的观念由为小孩子的幸福着想,转变成仅仅就是为自己找到一个孩子而已。

    爱伦是一个乖巧,聪明的女孩子,5岁的时候,她第一次听到父母说,她和姐姐米切尔都是被领养的孩子。她没有向母亲打听究竟,因为母亲对此显然十分紧张,她不忍伤母亲那颗疼爱她们的心。但是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一直有这样一个愿望: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1982年,爱伦的养母死于癌症。22岁的爱伦产生了一股强烈的冲动,想知道自己到底来自何方,她的生身父母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抛弃她而现在又生活得怎么样……她不愿让自己的生命缺失那重要的一环。她想寻找自己的“根”。在简的追问下,养父沃尔兹跟她讲了整个经过。

    当年,在爱伦的养母丧失了生育能力后,他们决定领养一个孩子。夫妇俩从俄亥俄州驱车前往佐治亚州的麦克凯斯维尔小镇,找到了简·约翰大夫。在三年时间里,他们去了两次,第一次以800美元的代价领回米切尔,第二次付了1000美元领回了爱伦。

    从这一天起,爱伦开始了她漫长的寻找生身父母的道路,在一开始,爱伦并没有把自己的身世和犯罪联系起来,她只是想寻找她的生身父母。她仔细回想了养父所说的话,试图从中找到一点线索。

    简·约翰大夫开列的条件是:不能预订性别;必须在他通知后的24小时内赶到,否则孩子就可能给别人了。当沃尔兹夫妇在1961年首次领养米切尔时,简·约翰小心翼翼地把一个婴儿抱进了另一间房。沃尔兹被领进那间房,赫然发现太太正躺在床上用奶瓶喂孩子,就像她刚刚生了这婴儿。而后来他们去抱养爱伦时,简·约翰大夫却显得十分仓促,并说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他匆匆地将爱伦从门诊室的后门抱了出来,一手交人,一手收钱。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1988年,爱伦在丈夫的陪伴下初次来到麦镇。不过这一次她毫无收获。时隔不久,她又来到麦镇,要求法院让她看一看自己的出生证,并询问任何一个可能知道简·约翰大夫和诊所的人。只要看到年长者,她就会迫不及待地迎上去问:“我出生在简·约翰诊所,你还记得它吗?”

    但是,奇怪的是人们对她的提问总是报之以怀疑、淡漠或者惊异的目光,甚至有人劝诫她不要再追查此事。

    经过不懈地努力,爱伦终于找到了一些关于简·约翰大夫的线索,40岁时,简·约翰在田纳西州被吊销行医执照,从而迁至佐治亚州。由于非法出售禁药,他曾被捕入狱。在麦镇法院的地下室,爱伦找到了一个布满灰尘的卷宗。里面记录着简·约翰曾由于非法堕胎而再次被佐治亚州吊销了行医执照,还有简·约翰被疑为某社会组织的成员,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事情没有什么新进展。这个小镇,仍然跟爱伦初来时一般神秘。历经千辛万苦,爱伦终于找到了一位曾为简·约翰工作过的老妇人。在爱伦不断地恳求下,这位妇人透露了一些情况。简·约翰诊所的孕妇,绝大多数都是临盆前几日到来,但也有一些提前好几个月就来了,对这些孕妇,简·约翰会给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