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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你到底方便了谁(2)(1/2)

    信用卡:你到底方便了谁(2)

    纪女士和丈夫李先生从北京来到厦门时也遭遇到了这样的骗局。2005年6月28日上午10时许,她在银行门口的ATM机上取了1500元。在她取款的时候,一个青年男子站在她的身旁,身后还有几个人在排队。当她刚拿住从柜员机里“吐”出来的钱时,站在她身旁的那个男子指着地上对她说:“你的东西掉了。”她低头一看,是一张十元的钞票。她以为是自己掏东西时掉的,便弯腰去捡。这时,站在她身后排队的一个男子撞了她一下,她身体一歪,偏到了一边。等她直起身子时,看到柜员机上的银行卡已露出来一半。她以为是自己的银行卡退出来了,没多想就把卡拔了出来,然后拿着钱进入银行大厅排队准备换些零钱。

    但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赶紧又到外面的柜员机上插卡查询,输了几次密码,柜员机都提示不正确。她意识到是刚才那两个男子搞了鬼,马上进入银行大厅向工作人员和保安反映。工作人员建议她马上把卡挂失,但由于持卡人是李先生,按照银行规定,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带身份证到发卡行办理挂失。“我赶紧给我老公打电话让他过来,我自己也跑回暂住处拿来了身份证,但这样一来就耽误了时间,我们银行卡里的钱几乎全被盗走了。”纪女士生气地说。后来银行为纪女士夫妇打印了一张交易凭证,凭证上显示当天上午,李先生的卡在该银行柜员机上取了1500元,在对面的农行分两次取走3000元现金,并转账4000元。

    “当发现卡上的钱被转走时,我们要求银行马上把对方的账号冻结,但银行说他们没有权力这么做,而现在那个账号上的钱也已经被取走了。”李先生夫妇情绪激动地说。银行负责人一直耐心地向李先生夫妇解释说,银行不能随便冻结客户的账号,只有接到国家公检法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才能对客户的账号进行冻结。隧示李先生夫妇作为受害人,心情焦虑是可以理解的,银行方面会按照相关规定,尽力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

    类似的案件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存折和密码,在取款的时候一定要提防身边有不法分子。

    2005年5月3日11时许,高女士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某银行的取款机上查询存款余额,查完正要退卡时,一名男青年从外边跑了进来,还没容她反应过来,就按了一下操作键。当高女士说她正用着时,这名男青年直说“对不起”。可接下来等了十几秒,她却无法操作取款机。旁边一名穿西服的男青年说:“卡被吃了,快去隔壁柜台上找银行的人吧。”高女士随即去柜台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后来却发现她的卡并未被吞,却“不翼而飞”了。后经归询,高女士卡上的钱被提走了2500元。随后,高女士向警方报了案。

    5月3日下午,警方又接到了市民李先生类似的报案。5月4日下午13时许,该银行保卫部门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一名市民取款时,有3个人在周围晃荡,随即报警,警方当场抓获两名嫌疑人邓某、朱某。

    审讯中嫌疑人邓某供述了伙同另外3人,盗窃别人钱物共3次总计6900余元的犯罪事实。原来,取款人在取款机上操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