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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遇三十八首(其四)(2/2)

如此,这样的人,对别人岂能有忠心呢?一个怜悯孤兽,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却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这样的人,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何况对他的国君呢?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陈子昂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历史故事?他当时“遇”到了什么事,因而有“感”要发呢?原来武则天为了夺取政权,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杀了太子李宏、李贤、皇孙李重润。上行下效,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干了许多自以为“大义灭亲”的残忍事。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武后想赦免他,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头触殿阶流血,以表示他不私其亲。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愤怒。但是他不便正面谴责,因而写了这首诗。这首诗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首咏史诗,实质上是一首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清代陈沆《诗比兴笺》说它“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是道出了作者旨意的。

    (施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