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二篇 奇语惊人(2/2)

——脂砚才是真有其人的“原型”,名为黛玉的方为“创作”上的虚构(说得难听些,即“编造”)。

    那么,再也不用“证明”了:她分明确凿地感受到脂砚原是位女流人物,小时候与雪芹亲密无比。

    这么一来,事情就“好办”了——我与张女士纵有一千条分歧点,纵然她从不提及我的脂砚考证,只要肯说出这么一句,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这力量反比别人更重千钧。

    红学史上一个最关键问题,由此可以解决定论了。

    张爱玲既然“不慎”逗露潜意识中已然接受了拙考的脂砚是女性,亦即湘云的原型(宝、湘幼事,她已说明),那么她自己制造的“梦魇”就有一线熹微出现,不意夜魇将退,曙色在窗了。

    脂砚之批:“……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余尝[常]哭芹,泪亦殆尽”、“唯愿造化主再生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聪明绝顶的张爱玲,你怎么体味这些话的语气?如何“详”她们二人的亲昵关系?是什么叔叔、舅舅、哥哥、爸爸种种怪说所能说服了你吗?(注)

    湘云的故事变化大,纯由原型脂砚的经历太坎坷太曲折,书有早稿改稿,倒是合理的推测。

    梦游幻境所聆湘云之“曲文”,可以是原先早稿有意不及,也可能是有意留与“因麒麟”一回对看,让读者自寻自悟。

    这个极大的关目,终于可以不再入于“魇”的了。

    诗曰:

    脂畸原是女儿身,幻化题名障目尘。

    湘黛谁虚谁不实,聪明绝顶服斯人。

    (注)畸笏,即脂砚之晚年化名,参看拙著《红楼夺目红》“俗事用俗笔“篇。“命芹溪删去”的“命”毫无“长辈”口气义,例如中秋夜湘、黛联诗,也说“命他快联”。“余久不作此语矣”之“作”是“聆”字行草书的抄讹。乃脂砚女性忆旧语,更与“长辈”无涉——“长辈”难道会见一个晚辈就说一次“不忍相见,免得彼此伤心”之类的话,又成何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