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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还是承认了自传性(2/2)

愿枯坐“留守”?只有袭、麝,而袭不在家,麝为首选——怎么会是小红这个人物“适合”当此职务呢?

    依愚如我者所见,找不见任何可以支持这种怪说的理据来,无法欣赏同意。

    因提麝月,顺带再赘几句——

    麝月是袭人临别叮嘱宝玉:“好歹留着麝月”的可助宝玉“自理生活”的唯一可靠人。连张女士主张“是创作[即虚构]不是自传”的作家,竟也明言承认麝月是“真人”,是留在雪芹身边的唯一未散者。[注意:她实际上已将雪芹与宝玉“划等号”了,但口中说的却是“不是自传”,妙绝!]可是当她读脂批说到麝月尚在其旁,“闲闲无一语”,因而对景伤情之时,她竟悟不到这位批者就是雪芹的“新妇”助理批书人脂砚。是脂砚说麝月尚在身边,不禁追忆书中所写情景,却又以脂砚后期化名“畸笏”是一个男人“长辈”——是他这老头子“对”麝月同住,且“对景伤情”!

    怪哉!异哉!

    在这儿,请看张爱玲的考证思维逻辑是精密还是混乱?——

    第一层,她已承认宝玉留麝月(雪芹之化身艺影)是袭人临行叮嘱的,是真人事实。

    第二层,她见作此批者不再署名脂砚而改“畸笏”,不悟仍是女性闺房之事,署名改换是烟幕,她却说成那又是另一人,是个长辈男人“老头子”,而麝月竟又到了“他”身边,“闲闲无一语”,并使这老头子“对景伤情”!请问:这老头子对的什么景?伤的什么情?批者原是说,此刻见麝月仍在身边独坐,无言而相伴,回忆雪芹书中所写往事前尘,不禁对景(麝月曾在正月夜独守灯火……);若是“长辈老头子”,他于闺内情事何从而知?有何景可对?又伤的什么情呢?

    这等明白的浅理,她却一不理会,二不交待解释,三不立悟此“畸笏”作出此批之人,还是脂砚罢了,化了新名,为阅书外人障目避祸。

    我于是方知:真人真事,张爱玲用它为自己助“理”时则承认不疑;再到于她之“理”无用而不利时,她便改口“是创作,不是自传”。

    我想起辛稼轩的词:“麾之即去,召之再来。”这还有什么“原则”可言,不是“随心所欲”、“各取所需”,又是什么?

    只此一个问题,就如此之“复杂”了,可见她的“红学”见解未必句句得实了。若再逐一讨论,那就更为繁琐缠夹,谁也不愿读这些——怪不得人说“红学”是“梦魇”了。

    诗曰:

    麝月如何替小红,葫芦公案纠缠风。

    自作聪明有收益,梅香侍女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