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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1/2)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伙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点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回目只有八十”,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有专篇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明说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直到最近方才影印,百余年来,只以钞本流传,难免传钞致误。且戚本一序,并非亲笔写的;所以戚蓼生虽前于高鹗,但戚本未必是当时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说不定的。既断不定这是戚氏所见的原钞本,或是后来的传钞本,就不能武断这本底真的年代。以我底主观的眼光推测,这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1)第五回高--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2)第八回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戚--拦酒兴李奶姆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3)第九回高--训劣子李贵承申斥,嗔顽童茗烟闹书房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4)第十七回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5)第二十五回高--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6)第二十七回高--滴翠亭宝钗戏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残红威--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7)第三十回高--椿龄画蔷……

    戚--龄官画蔷……(8)第六十五回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9)第八十回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均较戚本好。戚本肉麻可厌,高本则平实通达。(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应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

    现行的亚东书局本,这两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于杜撰无所依据,不免太鲁莽些。如古人底书偶有未妥之处,可凭主观的意见乱改;那么,一改再改之后,何从再看见原来的面目呢!所以我以为亚东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是不妥贴的。

    至于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这里,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份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不合全书体例,未免不伦不类。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决非仅是一本传钞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戚本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只有八十回,没有前后照应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这是明认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至于戚本,回目数与原本同,自然没有这个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竞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论此书底效用,在高本上说:

    “……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把此一玩……”戚本却作:

    “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把此一玩……”这真是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在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我们把这两条分别解一下,优劣自见。

    高 本                戚 本“醒同人之目”,指我辈而言,明   “说世之目”,指世俗,世间而言。

    以外不与。

    “破一时之闷”,指自己底闷怀。   “破人愁闷”,指他人底愁闷。

    “醉余睡醒”,觉悟之初。      “醉饱淫卧”,沉沦之日。

    依高本看,《红楼梦》是文学,是唤醒痴迷,陶写性灵的;依戚本看,《红楼梦》是闲书,是争妍取媚,喷饭下酒的。这实是很紧要的关键,不可以不详辨。

    在这回里,戚本还有两节很荒谬的文字,高本也是没有的。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

    “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眨恶诛邪之语,亦非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可怜!《红楼梦》才脱了“优孟衣冠”,又带上“方头巾”了。情不可适,反在《红楼梦》中来讲求理治,这是什么话!贬恶诛邪,称功颂德,眷眷于伦常,岂真是“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吗?这又是什么话!我从前曾说过戚本大谬之处甚多,凡这些地方都可以作证。这也并非传钞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这层意思,后文再须详说。

    在第二回里,有一点高本是错了,应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发见,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王雪香《红楼梦存疑》里面说:“一回云‘生元春后次年即生衔玉公子’,后复云‘元春长宝玉二十六岁’,又言‘在家时训诂宝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误,训诂疑是训过之误。)他已见到这点上欠妥。但现在把戚本和高本对举,这就不成为问题。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宝玉)……”(高本)因有“次年”一词,所以前后矛盾。戚本这回文不作次年,却作后来,便一点问题没有了。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错误底一个例子。

    还有一处,也是高本底疏漏,应照戚本补的。第十六回尾,写秦钟临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叙;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话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自“为”中间疑脱一“以”字)补了这段文字,却是妥当得多。虽然秦钟最后一语,有点近于“禄蠢”底口吻;但他临命时或不能不悔,正与第一回语相呼应。以外各处口吻底描写,事迹底叙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资格。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预兆终身之谜,惜春何得独无。况此谜亦甚好,应照戚本补入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朝罢谁携两袖烟……”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为是黛玉底,戚本却以为是宝钗底。至于──“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高本以为是宝钗所作的,戚本上却完全没有。这一点也很奇怪。这一谜极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断定宝钗底终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独独没有?我也疑心,这是高氏添入的,专为后文作张本而设,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个道理。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做了极好的诗迷,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