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红海微澜录(1/2)

    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甲戌、梦觉、蒙府、戚序四本同)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剩“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但是,雪芹“自谓”的“堕落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长生殿》乎?《长生殿》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注一]。雪芹作小说,有明引《长生殿》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ye四声)。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果。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神仙来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 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长生殿》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雪芹为警幻仙姑所设的言词,显然是从这里脱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说几句。其实,雪芹的想象,创造出一位“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女仙来,也还是与《长生殿》有其关联。他所受于《长生殿》的 “影响”(现在常用语,以“启发”为近似,旧语则谓之“触磕”),是“证合天孙”(《传概》折《沁园春》中句)的天孙织女,是这位女仙“绾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缘。

    原来,在《长生殿》中,是天宝十载七夕,太真设了瓜果向双星乞巧,而明皇适来,二人遂同拜牛女设誓:——双星在上,……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唱]……问今夜有谁折证?[生指介]是这银汉桥边,双双牛女星!

    这样,牵牛向织女说项,织女遂答应久后如不背盟“决当为之绾合”。后来,昉思以《怂合》一折写上元二年七夕,牛女双星重新上场,他们的心愿,表达在一 支《二犯梧桐树》里:——琼花绕绣帷,霞锦摇珠珮。斗府星宫,岁岁今宵会。银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长,岂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转]愿教他人世上、夫妻辈,都似我和伊:永远成双作对。

    然后牵牛再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与圆成仗你!”织女这才应允,“没来由,将他人情事闲评议,把这度良宵虚废。唉李三郎、杨玉环,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为着你!”

    所以,牛女双星,一到了昉思笔下,早已不再是“怅望银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缘的仙侣了。这一点,在文学史上是个创新之举,值得大书。

    那么,雪芹于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说,他不但接受了这个新奇的文艺想象上的创造,而且也“暗用”了这个“典故”:——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当然,到了雪芹笔下,事情就不会是浅薄的模仿,简单的重复。他是在启发触磕之下再生发新意,借以为小说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这句回目,透露了一点鳞爪之外,大约只有传本《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微露一点:——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见炉袅残烟,奠馀玉醴,紫鹃正看着人往里搬 桌子收陈设呢[指瓜果炉鼎等]。

    但这回书,文笔不似雪芹,出于另手,因此其情节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时尚难判断。八十回书中,对“双星”一语别无呼应,而雪芹是文心最细,绝无孤笔,绝无闲话,何况大书于回目之中,岂有落空之理?——更何况回目者,大约连不承认《红楼梦》为雪芹原著者也无法否认“分出章回,纂成目录”的毕竟还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无犹豫之迹象(即回目颇有变动,而从诸旧抄本中,略不见此一回目有异文出现过),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八个字,总该不是“胡乱”写下的,或者是无可解释的。

    许多资料说明,这句回目指的是后文宝玉、湘云最终结为夫妇(参看《红楼梦新证》页927—940)。对这一点,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论。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颇不乏人。不过在这很多相信者当中,大都把“双星”直接理解为即指宝、湘二人而言。我觉得这却还要商榷。拙见以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并不是径指宝、湘,他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即双星是“证合”“绾合”“怂合”之人,其误会“双星”为径指宝、湘的,原因就在于未能明白这是借用昉思的作意。

    当然,这不是说宝、湘的绾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显然,那是一对夫 妇。

    在《长生殿》中,织女不甚满意于李三郎,认为他断送太真,是一个负义背盟者;经过牵牛的解释,说明皇迫于事势,出于巨变,并非本怀,天孙才同意他情有可原,决意为之证合。宝湘二人所历的变故之巨,非同寻常,也几乎是出入生死,而人们议论宝玉,大抵认为他竟娶宝钗,是为负于黛玉,也是背盟之辈,不肯加谅。绾合者,大约也是“双星”之一认为宝玉背盟负义,而另一即为之解释,说明宝玉之忘黛而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