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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红楼梦》之精神(2/2)

生活之于痛苦,二者一而非二,而苦痛之度与主张生活之欲之度为比例,是故前者之苦痛尤倍蓰于后者之痛。而《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垣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故此书中真正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而柳湘莲之入道,有似潘又安,芳官之出家,略同于金钏。

    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如鸳鸯之死,彼故有不得已之境遇在,不然则惜春、紫鹃之事,固亦其所优为者也。

    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

    然前者之解脱,唯非常之人为能,其高百倍于后者,而其难亦百倍,但由其成功观之,则二者一也。通常之人,其解脱由于苦痛之阅历,而不由于苦痛之知识。唯非常之人,由非常之知力而洞观宇宙人生之本质,始知生活与苦痛之不能相离,由是求绝其生活之欲而得解脱之道。然于解脱之途中,彼之生活之欲犹时时起而与之相抗,而生种种之幻影,所谓恶魔者,不过此等幻影之人物化而已矣。故通常之解脱,存于自己之苦痛,彼之生活之欲因不得其满足而愈烈,又因愈烈而愈不得其满足,如此循环而陷于失望之境遇,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息肩之所。彼全变其气质而超出乎苦乐之外,举昔之所执著者一旦而舍之。彼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彼以疲于生活之欲故,故其生活之欲不能复起而为之幻影。此通常之人解脱之状态也。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

    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亻齐)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夫欧洲近世之文学中,所以推格代之《法斯德》为第一者,以其描写博士法斯德之苦痛及其解脱之途径最为精切故也。

    若《红楼梦》之写宝玉,又岂有以异于彼乎!彼于缠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脱之种子,故听《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读《(月去)(筐中王换为夹)》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所以未能者,则以黛玉尚在耳。至黛玉死而其志渐决。然尚屡失于宝钗,几败于五儿,屡蹶屡振,而终获最后之胜利。读者观自九十八回以至百二十回之事实,其解脱之行程,精进之历史,明了精切何如哉!且法斯德之苦痛,天才之苦痛;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其存于人之根柢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尤切。作者一一掇拾而发挥之,我辈之读此书者,宜如何表满足感谢之意哉!而吾人于作者之姓名,尚有未确实之知识,岂徒吾(亻齐)寡学之羞,亦足以见二百余年来,吾人之祖先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如何冷淡遇之也。谁使此大著述之作者不敢自署其名?此可知此书之精神,大背于吾国人之性质,及吾人之沉溺于生活之欲,而乏美术之知识有如此也。然则予之为此论,亦自知有罪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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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入者:红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