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咏怀一联(第一回)(2/2)

  清同治年间刘铨福藏十六回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简称“甲戌本”)在此联之下有一条脂批说:“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所谓“前用二玉合传”,是指本回前面有神瑛侍者灌溉绛珠草,绛珠仙子欲下世为人,用眼泪还债一段文字。在那段文宇旁也有脂批说:“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可见,“二玉”是指宝王、黛玉。所谓“今用二宝合传”,则是指宝玉、宝钗。故在此联下句旁又有脂批说:“表过黛玉,则紧接宝钗。”这样,在第一回中,作者就把小说中三个主要人物——宝玉、黛玉、宝钗的未来遭遇事迹(亦即所谓“传”),通过两种隐曲的形式预先作了暗示。“玉在椟中”句或隐指宝玉择偶,难谐良缘。下句则是说宝钗初如安分守拙,一旦时机来临,好风借力,便如燕飞絮扬,青云直上。

    有人因下句开头有“钗”字,末了有“待时飞”三字,便以为在小说后半部佚稿中宝钗最终改嫁给了表字时飞的贾雨村。这是不对的,是把这副对联中完全属于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混淆到一起了。试想,贾宝玉是小说的主人公,到他“悬崖撒手”弃宝钗为僧时,故事必然已接近尾声,怎么可能再节外生枝地去写宝钗不耐空闺独守而又别抱琵琶呢?宝钗之为人从来都似高山白雪、自持清洁的,怎么可能变得如此不堪呢?于事态情理和人物性格都不相符。再说,书中也再找不出有这样安排她命运的任何暗示,包括第五回太虚幻境中有关她的图册判词和曲子。总之,这种说法是不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