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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层 《红楼》脂砚(1)(1/2)

    雪芹原书本来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脂批”是原书的组成部分,而非一般批语是后人所附加的、可有可无的文字。因此,脂砚斋究为何人?揣测者甚多,如胡适以为是雪芹自批,俞平伯说是雪芹的“舅舅”,后来又出现什么“叔叔”说,等等不一。

    我的拙见异于诸家,认为脂砚是一女子,实即书中湘云的“原型”。证据甚多,今只摘其一二,可窥豹斑,可发妙想。

    诗曰:

    批书莫比金圣叹,《水浒》《西厢》局外人。

    惟有脂砚与之异,批中自谓“《梦》中人”。

    局外梦中悬殊甚,胭脂研砚生异芬。

    传来声口女儿气,方悟脂砚即湘云。

    脂砚

    曹雪芹在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情形下写书,没有任何物质援助和精神慰藉,痛苦可想。但是他却有一个亲密的人,成为他的惟一的支持者。这人名氏不详,只留下一个别署,叫做“脂砚斋”。从脂砚斋这里,曹雪芹却得到了援助和慰藉。在曹雪芹当时的处境下,居然还有脂砚斋这样的人,真是难能可贵已极,使我们不能不对他发生很大的钦佩之情,我们应该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有一种意见极力低估脂砚斋这人和他给《红楼梦》所作的批语的重要性。其主要理由大概不外乎:脂砚斋的观点并不全部高明、正确,他的批《红楼梦》,不过如金圣叹的批《水浒传》一样;凡是旧日的评点派一流的东西,笔墨游戏,糟粕居多,并没有多少价值可言。

    关于脂砚斋批书的问题,这篇文字不能详说。但有几点应当表出:第一,对于二百年前的小说批点家的观点,当然要批判抉择,正确估价,可是这和轻轻一笔抹杀不是一个意义。第二,小说评点派,其内容固然有很多应为我们扬弃的糟粕夹杂在内,但是从整个说,这实际是一种“通之于大众”的传统文艺批评欣赏的通俗形式,我们应当给它的是适当的重视,而不是一力贬弃。第三,像金圣叹之流,只是《水浒传》行世已久之后的一个读者,换一方式说,他对于小说的作者为人和创作过程来说,都是一个“不相干”的旁人,所以他的批《水浒传》就只能是这样的“范畴”之内的东西。可是脂砚斋却不能和金圣叹一概而论,因为他不但和《红楼梦》的作者是同时人,而且是关系极其密切的亲人;他不但对《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了解十分清楚,而且他本人就还是一位参与写作的助理者。第四,金圣叹是从封建的立场、观点来批点乃至窜改《水浒传》,而脂砚斋则虽然不能尽合作者的全部立场、观点,他在更多的方面却是同情作者和维护作者的意旨和主张的。——这样的一位批家,恐怕不应当毫不分辨地和金圣叹等人相提并论。应该想到,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家批过的小说而且幸而流传保存下来,是无比宝贵的研究资料,这在全世界古今文学史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特例。我们应当充分理会到这些意义。

    这样说一下,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难能可贵处:他是曹雪芹孤独寂寞中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鼓舞和合作者。

    他帮助曹雪芹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出的,就有以下各事:

    一、他决定书名。例如他在“再评”的时候,最后决定在《红楼梦》小说的许多异名之中仍旧采用“石头记”为正式书名,并得到曹雪芹的同意,把这个原委写入卷首的“楔子”部分的正文里面。事实上,乾隆时候的最初流传的抄本《红楼梦》,都是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

    二、他建议将小说里的某些重大情节作出删改。例如原稿第十三回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正文写贾珍和秦氏翁媳奸通,被丫鬟撞见,秦氏自缢而死。由于脂砚斋的建议,将此事明文一概删去,改为隐笔暗写,因而此回的篇幅独较他回为少;回目也修改避讳了。

    三、他校正清抄本的文字。例如“庚辰本”第七十五回的前面,记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一行字,就是证据痕迹。

    四、他整理原稿,掌握情况,随时指出残短缺失之处,提醒作者修补。例如小说第七十五回,本以“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为下半回的主题,而写到宝玉、贾兰、贾环由贾政的命令依次作诗时,都只有引起诗句的“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