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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 《红楼》审美(2)(2/2)

些“短处”,只不过是当爱情的痛苦正在深深地折磨着她的时候的表现——否则,那样一种不近人情“怪物”式的病美人林黛玉,还有什么可爱?还有什么可以令宝玉生死以之的可能呢?

    越是才能平常的小说家,却越是惟恐读者“低能”、看不清他的文章,因而竭力要表示他那一点意思:写喜,就眉开眼笑,说悲,就鼻涕眼泪;情节稍有隐曲,马上就“看官不知,原来如何如何”,就要“书中代表(代为说破的意思)”。总之,他只有那一个浮浅面,还怕读者不懂,一切可用的形容词,也都成了廉价的“描写”法宝。于是,那文章便成为简单寡味、一目了然的东西,就绝不会是能使人心游意赏、流连往复的具有魅力和美感的伟大艺术品了。那原因,就是它不但在思想内容方面,就是在文笔方面也缺少了厚度和深度。

    要欣赏《红楼梦》,我想上举的这种地方就不该粗心大意、囫囵吞咽。当然,如果超越文学作品的范围,要处处作穿凿附会的“索隐”式的“搜奇”工作,那就是另一性质的问题,也就不再是我们所说的“欣赏”的意义了。

    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

    摄影术的发达与流行,大约是19世纪后期的事,雪芹是18世纪早期的人,哪里谈得上摄影录像之类的手段?然而说也奇怪,在他手中,真好像有一架高性能的摄影机,拍下了无数的“相片”和镜头,并且能够“剪接”组织,成为一部“片子”,有静有动,有远有近,有全景有“特写”……他似乎早就懂得“拍”的、“摄”的、“录”的事情和本领。

    任何“打比方”、“做譬喻”的修辞法,都是带有缺陷的,因作比的双方只能有一两点、某部分相似可构成比照,而永远不会是全部能“入比”。我把雪芹的笔法比为拍照录像,不过是一个“善巧方便”的办法,所以在这儿不必过于拘泥,一味死讲。我打的这个比方,是1981年在济南举行全国“红学”会议时首次提出的。

    那时候,或在此以前,是没有人敢多谈《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因为那时的规矩是,一谈艺术,仿佛就等于是忽视轻视了文学的“思想性”了,是错误而该批判的)。我在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譬喻,大家觉得“闻所未闻”,很感兴趣。

    但我打这比方的目的,只不过是要说明一个艺术问题,姑名之曰“多角度”。

    在中国传统小说中,写人物时,多是“正笔”法,罕见“侧锋”法。所谓“正笔”,就是作者所取的“角度”,是正对着人物去看去写。譬如照相,他是手执相机,正面对着人物去拍的,而不大会来取别的角度。而雪芹则不然。

    中国绘画艺术,讲究“三远”,即:平远、高远、深远。这就相当于“角度”和“透视”的道理,但又与西洋的透视学不同。后者总是以一个固定的“立足点”为本,而还要寻求科学的“焦距”,然后方能展示全画面。中国则不然,是采用“分散立足点与焦点”的特殊表现法则,这在山水画中最为明显。“平远”与“高远”,角度有了差别了,但“正笔”是不变的,它无法“转动”——做不到像苏东坡说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雪芹对此,深有所悟,他在小说人物的写法上,创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多点”、“多角”的笔法。但是雪芹的悟,又在于善从悟中得“翻”法:东坡是强调,观察的角度不同,遂成各异,而非真面;雪芹则由此悟出,正因“多角”,合起来方更能得到那对象的全部真貌。“多角”不是为求异,而是归同,这是极重要的一点。

    我拿拍照摄像来比喻,首先是为了说明这个要点。手执相机的人,他可以从高低远近和俯仰斜正种种的角度距离去取影。今天的人,对此当然觉得无甚稀奇,但在清代乾隆初期的雪芹来说,他如何能悟到这个妙理妙法?非特异天才奇迹而何?岂不令人称奇道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