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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红楼》本旨(7)(1/2)

    正钗、副钗、再副、三副……以至八副为止,共为“九品”,仍是古代品第人物的传统。“十二”表女性(十二为偶数、阴数之最大代表),“九”表众多(九为奇数、阳数之最大代表),故十二乘九等于一百零八。一百零八是“情榜”的总数。

    为什么非要一百零八?是专为和《水浒传》唱对台戏——你写一百零八条绿林好汉,我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秦可卿语)。

    这就是雪芹作书的用意、目标,也是艺术构思和审美规范。

    每人给一个“情×”的定品考语,是从明代冯梦龙学来的,冯是个小说大专家,搜编甚富,著有一书曰《情史》,又名《情天宝鉴》。这就是“情榜”所仿照的“范本”,因为那书里正是把古来写“情”的故事分了细目,标为“情贞”、“情缘”、“情私”……

    “情”,自六朝人方特重此字此义。昭明太子编《文选》,创立了“情赋”这一类目。“太上忘情,下愚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已正是六朝王、谢名族一辈人的思想和言词。

    书圣王右军《兰亭集序》说:“一觞一咏,亦可以畅叙幽情。”又云:“及所之既惓,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雪芹:“大旨谈情。”

    妙玉续中秋联句诗:“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

    《红楼梦曲》的煞尾一支:“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

    空空道人“抄传”了《石头记》,竟改题为《情僧录》——自名“情僧”。

    “情僧”——又一千古首创奇文!

    “情僧”是谁?

    所以,宝玉终究跳不出“情榜”。他生死忠于“情”,是谓“情圣”。

    一部“冤”书

    《红楼梦》有多层多面义,历史的,哲思的,文学艺术的,道德的,性情的,灵慧的……也有社会的,政治的。综论另是一回事,单论作好了却也是综论的基础,然而也有其“本体性”,可以独自成一规格范畴。如今想讲的,是《石头记》全书中所隐含的一个“冤”字。

    讲“冤”义似乎是个单论了,然而不然,“冤”在《红楼》本身又是多层多面的。所谓“一言难尽”,是句实话。

    雪芹的家世是个政治大冤案。他本人是个不为人知解的冤人。他的书被人横加篡改割续,是一桩千古奇冤。他书中的人物——主要在一群女儿的为人和命运上,都没离开这个可歌可泣、可骇可愕的“冤”字。

    石头是开卷“楔子”的角色,它被遗弃不用,是冤字之始。甄士隐无端遭火,一贫如洗,受岳父的白眼和蒙骗,是个冤士。娇杏不过听说贾雨村这寄身破庙的寒儒,不觉望了他两眼,遂让贾雨村认为“有意于他”,是个冤婢。冯渊与英莲,本身即“逢冤”“应怜”,不必再说了。全书以冤起,以冤终——现存“八十回本”本来以晴雯结,这就是以冤结的明证。

    如此可悟:书中众女群芳,无一不冤。所冤虽各个自异,而都为含冤受枉之人,则分明可按——虽然有显有隐,有巨有细,有直有曲,其为冤者,总归一揆。

    看看这些女儿的“总领衔”(脂砚所谓“群芳”之冠)宝玉,一生受的是“世人诽谤”(《西江月》)和“百口嘲谤”(警幻评语),受谤者即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