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说明几句:本章内容都是我在1987年总结自己对《红楼》结构的一些见解。这里的“结构”,是指在《石头记》中客观存在的艺术法则,而不是用任何先入为主的、已然存在的某种理论模式来硬“套”所成。我着手写这本书时,原来也想用西方的“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的方法来助讲,《红楼》结构,后来认为这不妥当,因为那不符合我研究的时序:我初次了解西方结构主义小说叙事学(Structural, Narratology)具体内容是晚到1989年加拿大高辛勇教授寄赐他的佳著《形名学与叙事理论:结构主义的小说分析法》一书时的事情了,所以应留意不要让读者认为我是受了西方的影响才来研究《红楼》结构的,完全不是。我一向不赞成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一切特点还不懂得即生搬硬套外来的模式主张等等。只应是先把自己的文化文学传统弄得略为清楚时,再来借助、借鉴人家的好的方法来一起说明问题。从高先生的介述我得知结构主义源于俄国“形式主义”(这儿形式主义不是指外部样式,是指内部关系),二战后欧洲先是集中注重对人类的“主观”(道德意识)的重建,即“存在王义”;然后转入于对事物的“客观”的探究时才形成的,又受了现代语言学的影响。盛行于六十、七十年代,先欧后美;它又是一种分析的方法;应用面很广,并进入了文艺领域;它有异于通常的(我们这儿特别流行的)对作品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等内容意义及评价的评论,而专重结构与其组构因素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通常的文艺批评是以评者的水平、修养、爱憎等等为依据的,而结构主义者则以作品中客观的规律性为依据。粗略说来,结构主义要点有五:注重①整体性,②深层关系,③二元对立性,④“共时”序与“历时”序的区分,⑤变化律Laws of transformation(重变化过程的一般规律而不究其因果先后)。到了结构主义叙事学中,要点条目更是繁复,但主要精神不离其宗。这样,我对《红楼》结构的分析,其结果与西方的结构观念概念是否相似?有何异同?能否结合而析论之?这自然可以由专家考虑,但与我本旨已有层次的分际了。一句话,本书的结构学,只可供结构王义叙事学学者的参考,而不是为了“牵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