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自序(1/2)

    我们读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先被他的思想境界吸引住,还是先被他的艺术力量吸引住?这个向题你可自己说得很清?怕不容易。讲到根儿上,思想的造诣与艺术的造诣是很难分离单讲的。但此刻打算暂且专就《红楼》艺术来试作一番赏会,学一回陶渊明的“奇文共欣赏”,“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谈艺,在我国历代文坛上是个老题目;谈《红楼》艺术,也是近年来时兴的新题目。在这方面,似乎是从“形象塑造”、“性格刻画”、“心理描写”、“语言运用”等等上开讲的很多,或者“审美意识特征”等类的理论文章也不少。因此我想再无需乎重复,纵有小异,无非大同;不如改换个新角度、新层次、新方位来讲说一回,庶几稍萌新意——这所谓“新”,其实却是“旧”的——我想试从中华文化、文艺传统的观念、方法、词语……上来讲讲,看是否讲得清,讲得对,讲得更有意味些?

    与雪芹同时的人,如敦诚,说他是“邺下才人应有恨”,永忠也说他是“辛苦才人用意搜”;雪芹之才,是人们公认的。而永忠又说他的书“不是情人不泪流”,意即凡在有感情的人,都会感动得泪下不止。一个才,一个情,总是密迩相连,竟难离割。《周易》中已有了天地人“三才”的观念,也有了“圣人之情见乎辞”的提法。这都重要之极,是中华文化的“开篇”和精义。诗圣杜甫,在赠别极端屯蹇的友人的诗题中,也用了“情见乎诗”这个词句。则此情的范围境界何似?可味而知。雪芹这位才人情人(即情痴情种之人),自言其书“大旨谈情”,又表示他的写法要破除历来的旧套。于是,其才之与情,如何交会而发为异彩奇辉,确实不能总是停留在“形象”、“性格”等等流行的小说文艺理论的几点概念上而无涉于中华文化传统精华的地步上,满足于一般性的常闻习见的熟论之中。当然,我的打算与奢望是一回事,我的学识与才力是又一回事。但终觉不妨在此一课题上多开一些生面。

    讲《红楼》艺术,事非容易;但“举例说明之”这个寻常等闲之法,似乎很简单了吧,其实竟也不然。不举,是“空话连篇”;少举,言而不明;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