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自由与辖治(2/2)

情又是什么呢?

    并且这种选择具有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更替的性质。宝玉和黛玉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道德上伦理上互相并未承担过义务,然而他们的默契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永远的相互忠实,简直是“傻子”一样的忠心。所以黛玉一方面一再表白自己并没有要求宝玉远了别的姐姐妹妹之心,一面又实际上自认自己拥有对宝玉的感情的专有,有权对宝玉的感情生活感情表现进行无尽的挑剔与求全责备,而宝玉甘心情愿地接受这一切,或者用史湘云的话来说是接受这一种“辖治”。

    呜呼“辖治”!情感出自双方的自由选择也罢,一旦成为强烈的、蚀骨的、无可推敲(不能讲价钱)、无可理解(用逻辑推理解释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能逆转不能更替而又弥漫在自己的整个生活之中,甚至是决定着自己的整个生活道路的“辖治”之后,它不是像命运一样威严、像命运一样铁定、像命运一样至高至上、像命运一样来自至上的苍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