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小戏子之谜(2/2)

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红楼梦》校注本第五回注释都说:“‘奸兄’,似指曾得凤姐好处的贾蔷之流。”但是这个说法与贾蔷在前八十回中的表现似乎对不上号。不过红研所校注本说“似指曾得凤姐好处的”这个说法很对。我认为是指贾芹。五十三回贾珍训斥负责管理家庙铁槛寺小和尚小道士的贾芹太“贪了”,在庙里“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连贾珍都看不下去了,可见贾芹恶劣到什么程度。贾芹管理家庙的美差是凤姐给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和凤姐关系比较近,受过凤姐好处但在前八十回表现极差的贾芹可能性最大。

    戏班子解散以后,龄官上哪儿去了呢?她结局如何?五十八回戏班子解散,没有提到她的去向。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十二个小戏子中有一个死了,剩下十一个中文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豆官、艾官、茄官这八个分别给了贾母、宝玉、宝钗、黛玉等,一人一个。所以不愿留下的不是小说中写的“四五人”,而是三人。这三个值得注意,一个叫宝官,一个叫玉官,合起来就是宝、玉二官。不知道是贾府粗心,竟然没有像对待红玉那样让她们改名;还是曹雪芹有什么寓意。反正这宝、玉二官是离开贾府这个牢坑了。看来这“宝玉”就是和别人很不一样。而第三个离开的就是龄官!从龄官那么深深地爱着贾蔷来看,她似乎是不会轻易离开贾府的,她应该毫不犹豫地留下才是,贾蔷也会千方百计地动员她不走,但是她却走了!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她对贾蔷买小鸟的抱怨之中,她认为包括贾蔷在内贾府人们把自己当作玩物:“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又说:“那雀儿虽不如人,但也有个老雀儿在窝里,你拿了他来弄这个劳什子也忍得!”龄官这两段话有三个重点:第一贾府是个牢坑,第二学戏被人瞧不起,第三想念自己家中的父母。龄官确实深深地爱着贾蔷。除了一笔一画地画“蔷”和几次顶撞贾蔷外,还有一次值得特别注意,就是三十六回贾蔷在挨了龄官说之后,立即当面把雀儿放了,把笼子拆了,而且说昨天晚上就问过大夫,龄官的病不要紧,说着又要马上再去请那个大夫。这时龄官说:“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地下,你赌气去请了来我也不瞧。”于是贾蔷只好站住。龄官非常心疼贾蔷,怕他晒着中暑,不让他去。宝玉看得清清楚楚,贾蔷确实“一心都在龄官身上”。后来宝玉走了,贾蔷都没有送。但是在龄官的心目中,这种主子与奴才之间的爱情,和跳出贾府这个牢坑,永远摆脱做戏子或奴仆的命运,回到自己父母的身边,过上比较自由的生活相比,后者的分量显然要重得多得多,所以龄官终于义无返顾地走了。这个女孩子有骨气!她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她看透了贾府这样的家族和环境,她觉得自由和亲情更加重要。著名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一首名篇: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龄官对待爱情与自由的选择还真有点这个意思。

    龄官画蔷时宝玉悄悄看着一笔一画地数,一共十八画。有读者说笔画不对,只有十七画,决不会十八画,猜测曹雪芹在这里隐藏了什么秘密。于是浮想联翩,越扯越远,故事越来越离奇。其实那个“蔷”字就是十八画。因为繁体字草字头相当于两个“+”,四画;中间的部分相当于“土”字两边各装一个“人”字,一共七画;下面那个“回”字,借用孔乙己的话说,回字有四种写法,所以可以有不同的组装。第一种就是现在咱们用的大口套小口,六画;第二种是大口底下少一横,里面一个“巳”字,五画;第三种是大口里面两竖两横,七画;第四种是大口里面一个“目”字,八画。这样,草字头的四画,加上中间的七画是十一画,和不同的“回”字组合,分别为十七、十六、十八和十九画。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影印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那个“蔷”字,就是第三个回,十八画!

    十二个小戏子中后来分配给黛玉做丫鬟的演小生的藕官也值得注意。《红楼梦》中写到了一些男性主子如贾珍、贾琏等人的性放纵,也写到了对奴仆的严厉性禁锢,比如男仆就要到二十五岁才得以被恩准娶妻。对丫鬟们的性禁锢就更加严酷,稍有不慎就会招来大祸,金钏之死,晴雯之死,司棋被逐,都是这样。因此性禁锢必定会造成一些性畸形,其中一种就是在女性中的同性恋。这些小戏子由于演戏而比其他同龄的少女更早懂得爱情的甜蜜和奥秘,却更少有接触男性的机会,因而她们只能在日常排戏的同性女孩子中寻找共鸣,以假想的异性恋为形式求得精神上对爱情的满足。这一点在藕官与菂官之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五十八回写道,由于她常常和演小旦的菂官演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他俩一般的温柔体贴。藕官是把后来给了宝钗的也是演小旦的蕊官当作续弦的妻子来对待的。这种以假想的异性恋形式出现的同性恋,和贾琏、薛蟠为代表的好男色的同性恋完全不同,他们是以金钱地位为后盾,以肉欲满足为目的,是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殊体现,是一种占有和被占有的关系。而藕官、菂官等则是“情深意重”,是平等的感情互相占有,和贾琏、薛蟠等主子们在内容、形式和占有关系上都有本质的区别。曹雪芹通过写藕官、菂官的爱情,表现出他对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的深刻批判和对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呼唤。

    《红楼梦》写这十二个小戏子进一步表现了贾府下层社会的矛盾重重,为抄检大观园做了重要的铺垫。

    戏班子解散,小戏子被分配到各位小姐和主子屋里。这一来就将贾府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的矛盾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是曹雪芹在结构手法上特别高明之处。虽然本来每个少爷、小姐、少奶奶都有许多大小丫鬟,而各房一些大小丫鬟与婆子之间也往往是亲属,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但是八个留在贾府的小戏子原来属于同一个群体,在命运上有共同性,在小说中相当于一条细细的线,从结构来说也是一条小小的副线,这就把各房进一步串联起来了。何况她们每人都有干娘,而这些干娘往往无情地剥削他们,于是就进一步使贾府下层社会的矛盾复杂化并且加剧。从五十八回到六十二回开头,整整四回多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板块,主要是写贾府下层社会的各种矛盾,重点是引起贾府下层社会大动荡的蔷薇硝、茉莉粉、玫瑰露、茯苓霜事件,着重表现宝玉瞒赃(为丫鬟承担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平儿行权,公平妥善地化解矛盾,息事宁人。还有司棋率领小丫头大闹小厨房和小厨房未遂政变,五“官”围攻赵姨娘等精彩段子。在这些事情中芳官等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司棋大闹小厨房和大大激化蔷茉玫茯事件的矛盾,就和芳官开玩笑说想要吃糕,后来又故意扔糕,惹恼了司棋的小丫头莲花儿,莲花儿回去夸大事实,并且和小蝉一起建议林之孝家的要好好审问一下柳五儿,搜查一下小厨房,有直接关系。如果这几官没有在各房,还在封闭的梨香院,有些事情就可能不会闹得这么大,而且不大容易把宝玉也牵扯进来。由于宝玉、晴雯护着她们,在怡红院里说话又随便,于是一些玩笑话就传了出去。这几官得罪了赵姨娘和一些婆子媳妇,甚至某些小丫头,平时没什么,到了关键时刻,比如绣春囊事件出现,有人就挑拨离间,于是在抄检大观园中,王夫人下令,把这些唱戏的女孩子统统赶出大观园,由她们的干娘领走,自行聘嫁。于是这些女孩子最终只能沦为婆子们赚钱的工具了。

    在红学史上曾经不止一次有学者或政治家把《红楼梦》看成是政治小说,甚至认为小说主要就是写反对满清。这个看法红学界普遍不认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红楼梦》表现了对封建**社会包括对文化**的强烈批判,其中也表达了一些反满情绪。这和曹雪芹祖上被迫归顺清朝,成为包衣家奴的历史有关,也反映了曹雪芹对清代初年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残酷政策,杀害了不计其数的汉人的愤怒。曹雪芹的这种愤怒在小戏子的故事中表现在哪里呢?表现在芳官剃头上。

    侯宝林、郭启儒有一个经典相声段子叫《改行》,大家都耳熟能详。那是说皇帝死了(“驾崩”),所以在很长时间内不准剃头,不准演戏,那些名演员只好改行了,于是闹出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人们在笑声中感受到了封建王权的极度**。这种情况在《红楼梦》中就有反映。《红楼梦》中写到的十二个小戏子的命运,就和这种情况有直接关系。相声《改行》是说皇帝死了,不准演戏。其实不仅皇帝死了,就是皇后等死了,也是国丧,也有许多禁令。

    贾府这个戏班子的诞生和消亡都和皇家有密切关系,还不是皇帝本人,只是皇妃而已。贾府重新弄个戏班子是为了元春省亲添点喜庆,后来就只在过年等很少一些时候再演出。而这个戏班子的解散就是因为一位老太妃薨了。五十八回有交代:“凡诰命等皆入朝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贾府解散这个戏班子就是“守制”中的一项,“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可见京师官宦人家的戏班子也全都解散了。由此可见艺术对于皇权的依附是多么严重,皇权对艺术生命的践踏是多么残酷,崇高的艺术在皇权面前是何等渺小无力!

    国丧期间不仅是不许演戏,不许举行宴会,不许婚嫁,而且不许剃头。违制剃头的甚至要杀头!

    在曹雪芹生活和创作《红楼梦》时期,确实发生过类似事件。乾隆十三年(1748)春天,随同乾隆一起出巡的皇后富察氏(谥孝贤)在山东德州去世。结果在这次国丧期间许多官员因违制在百日内剃头丧命,其中有几个封疆大吏: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湖广总督塞楞额,都因为违反在百日内不准剃头的制度而被其他官员检举、告密,乾隆大怒,赐“自裁”(《清史稿·高宗本纪二》)。这还都属于乾隆皇帝开恩,本来刑部是要将他们斩首的,上谕说:“祖宗定制,君臣大义,而违蔑如此,万无可赦。以(因为)尚为(念他是)旧臣,令宣谕赐自尽。”(《清史稿》卷三百三十八)让他们上吊或是饮毒酒自杀,这是皇上的赏赐,所以在跪接圣旨后是要说“臣领旨谢恩”的,谢谢皇上让我自杀!这叫什么事!湖北、湖南两位巡抚差一点也被处死,后来从宽,削职为民,发配去做苦工,修长城。像这样违制剃头而丢脑袋丢官的还有不少。而且乾隆还特别强调“申明祖制,禁百日内剃发,违者处斩。谕载入《会典》(成为正式法律,载入法律汇编)”(《清史稿》卷九十二)。塞楞额和周学健在《清史稿》中都有传。总督是管相当于今一至三个省军政的高官,从一品,地位仅次于相当于正副宰相的几位大学士,和六部尚书品级相同。从二品的巡抚则是一个省的军政主官。如此重臣都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被处死,可见当时的统治残酷到何等地步,这种时代还被称为“盛世”?曹雪芹说它是“末世”,确实不错。

    芳官在国丧期间违制剃发事,在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值得注意的是,“命”芳官剃发,改名为“雄奴”、“耶律雄奴”,都是宝玉的主意。宝玉还发表了一通明显具有反满情绪的宏论:“‘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妙的是,不但芳官“十分称心”,而且这个“耶律雄奴”的别名叫开以后,有人叫不准,“甚至于叫出‘野驴子’来”。满族建立政权初期的几十年,强迫汉人和其他各族人剃发,“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为了剃发不知杀害了多少人,无数家庭家破人亡。而且满族贵族广泛圈地,迫使大批汉人为奴,奴隶的子女生下来就是奴隶,所谓“家生子”。曹雪芹通过写芳官剃发,明显地表现了对于满族统治集团的愤怒与讽刺。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曹雪芹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通过贾宝玉的这番话,将剃发这件事和当时朝廷的整个政策,和中国的命运联系了起来,指出它是“中华之患”。曹雪芹批判的矛头始终牢牢地指向当时那个“末世”社会,很值得我们深思。

    按照贾宝玉的说法,女孩子一出嫁,沾染了男人的气味,宝珠就没有光泽了,变成死珠子了,再后来就变成鱼眼睛了。用现在的学术语言来说,贾宝玉这话有严重的性别歧视之嫌,对男性有仇视情绪!要是现在谁这么说,有人恐怕要起诉他歧视男性,侵犯了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多少多少万呢!

    女孩子也未必都喜欢他,贾宝玉这不是在提倡少女都实行独身主义么?这叫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