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可卿死与元春升无关(2/2)

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按照前面关于秦可卿的叙述,这么多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来历,在告密成风的清代,皇帝早就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也就用不着元春告密了。即使皇帝不知道,据说由于皇帝喜欢元春,她的告密,体现了对皇帝的忠诚,于是皇帝对贾家藏匿皇家骨肉的事情就不予追究了;不但不追究,秦可卿自杀后皇帝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扬,所以派大太监参与祭奠,以免社会上的人知道真相。有必要指出,“皇家骨肉”和“罪人之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皇家有难,那么藏匿皇家骨肉功莫大焉。而藏匿一再试图推翻皇帝的阴谋集团首领的女儿,则是灭门甚至灭几族之罪!皇帝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反对自己的阴谋集团借秦可卿出殡之机大聚会么?对任何一点冒犯皇家权威的言辞都格杀勿论的乾隆皇帝,居然能够容忍此事,岂非咄咄怪事!再说了,这个阴谋集团反对的不仅是他这个“今上”,还有他的“皇考”即父皇雍正,而且那个废太子是被他祖父康熙皇帝两次废了的。乾隆怎么敢如此违抗父皇和祖父皇帝的旨意?他那样做岂不要背上不孝与违背祖制的罪名!元春何等聪明的人,她不会不明白,如果真有一个反对三代皇帝的首领之女藏匿在自己家中,那么她的告密就必将使整个家族彻底覆灭——那就不是抄家的问题了,而是十五岁以上男子全都将被杀掉,连她母亲、祖母也将远远发配为奴。所以即使元春“坚持原则”,也不可能为了家族利益出此下策。

    据说元春向皇帝效忠,告发了秦可卿,她苦心经营了一番,让皇帝觉得她忠心耿耿,又为贾家求得了赦免,只是让秦可卿自尽了事。照这个说法,是元春告发在先,秦可卿自尽在后,而且是在得到皇帝同意之后。但是前面在谈到秦可卿身世时,却说是秦可卿的父母得知情况不妙,为了保全大家,而让张友士通过药方上的“黑话”命令她自尽的。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不知依哪个为准。根据我的看法,两个都不对。

    至于说元春也一定会苦苦哀求皇帝,不要追究他们贾氏的罪责,皇帝大概觉得她忠孝两全,于是予以褒赏,就提升她的地位,就“才选凤藻宫”了。这种说法不要说没有历史根据,而且也不符合生活逻辑。作为小说,自然无可无不可;但是作为学术研究,这种没有任何根据和可能性的“大概”就不能作为学术结论。

    至于二十八回通过袭人的口说:“昨儿贵妃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五月)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叫珍大爷领着众位爷们跪香拜佛呢。”据说这是由于元春告发了秦可卿并导致她死亡,内心不安,于是让家人给女婴之父打平安醮,以免冤家的鬼魂来跟她纠缠。这是对端午节习俗的误解。

    我们现在心目中的端午节习俗似乎只有吃粽子和赛龙舟两样了。这实在要多谢屈原,要不是纪念他,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这两样能不能保存下来都难说。其实,在古代,端午节的内容远远比现在丰富。端午节的中心是祛毒禳灾保健康,祈求平安吉祥。端午节前后,人们除了吃粽子,赛龙舟外,还要在家门口或厅堂中挂张天师(五斗米道创始人张道陵)画像或摆上他的塑像,挂上菖蒲、艾草等有驱毒作用的植物,饮一点雄黄酒、菖蒲酒或朱砂酒,孩子们在额头抹上雄黄驱邪。有些人家还要去道观求符箓或符水,有的道观也会免费发放这些东西。人们,尤其是女人,特别是孩子,身上要戴艾叶,挂香袋,笔者小时候就赶上过。由于那天女孩子比较自由,所以又叫“女儿节”。明朝人沈榜在他的《宛署杂记》卷十七中说:“五月女儿节,系端午索,戴艾叶、五毒灵符。宛(平,即燕都,今北京一带)俗自五月初一至初五日,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出嫁女亦多归宁(回娘家),因呼女儿节。”元春就属于“出嫁女”,由于不能“归宁”,所以拿出一百二十两银子让家人去道观(而不是寺庙)打三天平安醮,为全家祈福消灾。那天贾母之所以带了这么多女孩子去,就是因为端午又叫“女儿节”之故。因此元春此举与废太子、秦可卿毫无关系。至于说其中一天是允礽的生日,那只不过是巧合罢了。

    我们不能不特别注意秦可卿托梦时的情绪基调,她是始终处于一种高兴的情绪中的:王熙凤梦见她时,她是“含笑”说话的。而在讲完要多置田庄房舍田亩,以备祭祀,并将家塾也设在这里这两件事后,她又透露“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按照旧时的说法,秦可卿死后已入仙界,所以她才会知道不久将有元春省亲之事;如果元春告密使她被迫自杀,而元春正是靠告密才升为贵妃的,那么秦可卿也应该知道,她怎么还会为这个杀害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敌而显得高兴,说什么“非常喜事”呢?所以,从这次托梦也足以否定所谓元春告密的说法。

    如果说元春真的是为了自己向上爬而告密,导致秦可卿的被迫自杀,那么元春的人品就太差了。我甚至怀疑,果真如此的话,曹雪芹是不是还会把她放在金陵十二钗里。

    一个人如果在极其重大的问题上表现出极为恶劣的品质,那么这种情况应该不会是一种孤立现象,通常还会有其他的程度不同却性质类似或相近的情形,在此之前之后都会有蛛丝马迹可寻。因此对所谓“告密”这种严重的品质性问题,我们要结合元春在作品中的整个形象来分析。从艺术形象的全部信息来看,所谓元春“告密”根本不可能。

    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已经对元春作了专节分析,这里不再重复。她省亲当晚多次“叹息奢华过费”,临行叮嘱“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糜费了”;而且从她对祖母、父母的孝敬,对弟妹的爱护,对龄官拒演的宽容,对平民生活的向往以及对皇家生活的否定等多方面来看,都足以表明,她绝不是那种想向上爬的女性,更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置他人于死地和冒着灭族危险的那种卑鄙小人。相反,她对皇家生活并无好感,认为那是“不得见人的去处”。她提醒父母“退步抽身早”,与她省亲时对“奢华太过”的批评是一致的。

    曹雪芹笔下展示的元春,不但位极人女,而且从人品、容貌、性格到才学几乎都无可挑剔,近乎完美,也是一个有材补天而无命补天的杰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