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黛玉死因的几种说法(1/2)

    关于黛玉之死有各种说法,反映了人们的审美观和善良愿望。

    第一种当然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由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的钗嫁黛死——往往被说成是“黛死钗嫁”。其实这个文字上的并列结构在内容上和时间上有先后之分,并且具有了因果关系,因此不能不加以区别。钗嫁于九十七回,而黛死于九十八回——这个结局写得十分成功,凄婉绝伦,悲切感人,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以至于成为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最后一个真正的大**——抄家在情节上也是**,但是在艺术感染力上则差得多,何况后来又来了个家道复初之类的画蛇添足——而越剧《红楼梦》更是将它演绎成为全剧的重点和最大的**,最动听最催人泪下的几段唱腔就安排在这里。这是高鹗续书后四十回尽管有许多重要之处不符合曹雪芹佚稿原意,二百余年来却能够得到广泛流传,并受到红学界绝大多数学者的基本肯定和广大读者认可的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是脂批提出的泪尽夭亡说。二十二回看戏时人们看出演小旦的有点像林黛玉,都不明说,只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说了出来,大家笑说不错。结果黛玉生气了。宝玉来劝黛玉时,黛玉说:“我恼他,与你何干?他得罪了我,又与你何干?”这里庚辰本有一条脂批:“问的却极是,但未必心应。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所谓“未必心应”,脂批者的意思是,黛玉两次说的“与你何干”不是真正的心里话,实际上黛玉心里和宝玉是“你我”不分、合二为一的,不是“何干”而是相干。二十一回写到宝钗到宝玉房里,没有见到他,就和袭人说了会话,“一时宝玉来了,宝钗方出去”。庚辰本在这里有一条脂批,提到“后文……颦儿之泪枯”。俞平伯先生在他的《红楼梦研究》中说,一说泪枯,一说泪尽……可见在后半部有另一大段文章;而且说明黛玉之所以死,由于还泪而泪尽,似乎不和宝钗出闺成礼(出嫁,与宝玉结婚)有何关联。俞平伯说,他曾怀疑曹雪芹后三十回的“原本”中应是黛玉先死,宝钗后嫁。我很赞同俞先生的意见。最重要的是,高鹗现在的写法虽然很感人,而且也符合宝钗遵奉长辈之命委曲求全忍辱负重的性格,但是这个被迫冒充黛玉的宝钗至少在客观上被许多读者误会为导致黛玉夭亡的责任者之一,而曹雪芹原意很可能不是这样。宝钗应该没有任何责任,甚至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地方。简单地说,高鹗笔下的黛玉是一场婚姻的牺牲品,而曹雪芹原本设计的不是。由于高鹗对钗嫁黛死的处理在艺术上是一个成功的结局,被广大学者和读者所广泛接受与赞赏,而20世纪50年代以来又被解释成为一场政治婚姻,于是对脂批提到的“泪尽夭亡”说就注意得不够了。

    政治婚姻说之所以能够广泛流行并且长期被许多学者和读者所接受,有三个原因:一是中国婚姻讲究“门当户对”,黛玉父母双亡,寄居舅家,而宝钗上有母兄,广有资财,似乎更加符合“门当户对”,有传统依据;二是《红楼梦》里提到贾史王薛“这四家俱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因此贾薛两家是世代联姻,有文本依据;三是最重要的,当时流行的指导性理论认为,贵族与骑士的婚姻必定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这是理论依据。

    由于这三条理由,尤其是第三条权威性理论的影响,因此《红楼梦》中的一些情节、细节就被误读了,或者为了适应权威理论的“指导”与“教导”而忽略了事实本来的意义。比如认为元春省亲评点各人所写的诗时,将薛宝钗放在林黛玉之前,后来赐礼品时独有宝钗的与宝玉一样,以及给宝钗做生日规格高于黛玉等。还有认为贾府经济上已经捉襟见肘,要与有钱的皇商联姻,等等。这些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都已经作了说明,此不赘。

    其实细审这三条理由,都大有可商榷之处。薛家如今已为皇商,有钱却不是官;至于说贾府为了从经济上考虑,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已经分析其不可能,此不赘。黛玉虽然父母双亡,毕竟是荣国府嫡派外孙女,且父亲新故,她是出身于官宦之家,无门户不当之处,门第之说不足取,这是显而易见的。第二条理由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