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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瓮吃酒大块吃肉(1/2)

    《水浒传》第六回说道,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在瓦官寺外,合力杀死了崔道成、丘小乙两个强人后,进入寺里,“寻到厨房,见有酒有肉,两个都吃饱了。”

    这种举动有点意思,杀人后,不但要卷走对方打劫积下的金银,而且,还专门找到厨房,吃对方剩下的酒肉,这样的情节,在新派武侠小说中,大概不大容易找到吧?

    如果说好汉是杀人后因力乏需补充消耗的体力而有此种举动,那还可以说是平平常常的现实主义,倒也不足为怪,但事实又并非如此。

    就拿鲁智深、史进来说,两条好汉杀人后钻进厨房时,其实并不饥饿,书中已交代,就在双方动手前,史进已拿出干肉烧饼,和鲁智深“都吃饱了”,随后鲁智深和崔道成交手,只**合就办得崔道成想夺路逃命,接下来丘小乙、史进加入厮拼,以鲁智深数合就斗得对手力怯的身手,两条好汉解决对方,大概用不了太长时间,没有斗得饥饿又需重新吃饱的道理,除非两条好汉患有甲亢,但书中没这样说,这只能说明梁山好汉对酒肉有种特殊的热情。

    又如第三十一回血溅鸳鸯楼一段,武松连杀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后,拿起桌子上酒钟子一饮而尽,又连吃了三、四钟才卷了银酒器走路。对饮酒这一细节,美国学者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里赞叹不迭,认为“颇有荷马史诗的风格,毫无浪漫传奇华丽的文饰”,“达到了现实主义创作的极致”。

    不过这赞叹是就百二十回本《水浒传》中的叙述而言,而在一种一百一十五回的《水浒》中,同一情节里,则说武松杀了三个仇人后,大吃大喝了一顿。

    夏志清认为后种写法不好,还是写只饮了三、四钟酒合乎情理,“因为武松很可能会停下来喝酒,但在那个特别时刻痛痛快快地饱餐一顿则是不大可能的。”

    真的不大可能吗?

    这就要看怎么说了。其实水浒故事的叙述者讲述武松这种举动,未必就是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出发,更有可能是出于一种特殊的趣味,写大吃大喝,或许更合乎这种趣味。

    为了说明这点,不妨再看一下第三十二回夜走蜈蚣岭一段。武松格毙王道人,救下张太公的女儿,听其哭诉自己全家被害及自己被掳的经过后,接下来是:武行者道:“你还有亲眷么?”

    那妇人道:“亲戚自有几家,都是庄农之人,谁敢和他争论?”

    武行者道:“这厮有财帛么?”

    妇人道:“他也积蓄得一二百金银。”

    武行者道:“有时,你快去收拾,我便要放火烧庵也。”

    救人救彻,杀人放火,几句对话均在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