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快意恩仇(1/2)

    “冤仇若不分明报,枉做人间大丈夫。”

    “丈夫第一关心事,受恩深处报恩时。”

    这些都是在侠义小说中最容易见到的话,把它们合起来,就是中国古代侠义精神中源远流长的快意恩仇。

    早在《史记·刺客列传》里,就可看到对“快意恩仇”的演绎,传中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刺客,为报恩慷慨赴死,为报仇亦慷慨赴死。他们惨烈的行动,固然有如荆轲刺秦王那样兼及力抗暴秦的天下公义的,但更多的是纯从个人恩怨出发。而《游侠列传》中的大侠郭解,则“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

    到了唐传奇中,快意恩仇更是成了那些来去倏忽的侠士行侠的主要动力,或报主人之恩,或酬知己之情,或复家族之仇,演绎不尽的是个人恩仇,红线、昆仑奴、聂隐娘、古押衙、谢小娥、贾人妻……,莫不如此。

    《水浒传》也不例外。晁盖等为报宋江通风报信活命之恩,一在梁山扎稳了脚跟,就派刘唐给送去百两黄金;宋江为报坑陷之仇,江州法场上刚捡回一条命,就带众好汉攻破无为军,活捉活割了黄文炳;梁山好汉为报朱仝几番相助的情分,不惜使出辣手,派李逵劈死小衙内,强拉朱仝上山;石秀为报被冤屈之仇,怂恿杨雄将老婆潘巧云开膛破肚……水浒世界里,最能体现这种快意恩仇精神的是行者武松。他的人生行旅,几乎就是报恩与复仇的双重变奏。为报兄长无辜被害之仇,诛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为报施恩几顿好酒好肉之恩,醉打了蒋门神;为雪张都监倾陷之恨,鸳鸯楼连杀十五人,直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刀光血影里,武松俨然如一座威风凛凛的金甲的复仇之神。(在“好汉话题”中“武松”一节里,对此将细为分说,请参看)整个梁山大寨更是要讲究快意恩仇。除了要对宋江、朱仝、柴进等人先后报恩外,更不忘的是血腥报仇:只要是梁山好汉的对头,无论是清风寨、扈家庄、祝家庄、高唐州,还是青州、华州、大名府、曾头市、东平府,只要庄园或城镇被破之日,对庄主、太守及他们的将佐,一定是不分良贱、满门尽灭!

    说到这里,也许列位看官中有的朋友已经从这“快意恩仇”中嗅出了阴冷的气息。对此加以深省,不能说没有必要。

    在鲁迅先生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一书中,《会稽典录卷下》收有“朱朗”一条,正文是:朱朗,字恭明,父为道士,淫祀不法,游在诸县,为乌伤长陈頵所杀。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会頵以病亡,朗乃刺杀頵子。事发,奔魏。魏闻其孝勇,擢以为将。

    说的是,三国时期吴国有个叫朱朗的家伙,他的父亲是个专搞一些乌烟瘴气的不法勾当的道士,流窜到会稽郡一带,被乌伤县的县令陈頵抓住杀掉了。这朱朗暗中图谋替他那被正法的老爸报仇,一直没得到机会。等到陈頵病死,朱朗便刺杀了陈頵的儿子,而后逃到魏国。魏国听说了他“孝勇”的名声,便提拔他做了将官。

    对此,鲁迅先生写了一段按语,大加鞭挞,说按道理,一个人犯法该杀,那么其他人就谈不上有什么报仇的义务,况且即使要报仇,也只应找正主,现在朱朗的父亲做了坏事被杀,死有余辜,而朱朗竟为了报仇杀了县令的儿子。就是这样一个无耻之徒,居然博得了“孝勇”的好评,且受到提拔重用,充分暴露了国民性中丑陋的一面。

    的确,这件史事的结尾,让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