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千古谁识曹孟德(1/2)

    曹操(公元155—220),字孟德,小名“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陈寿的《三国志》称其为“非常之人,超世之杰”。

    **写词赞道: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

    鲁迅说: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

    唐玄宗常自比“阿瞒”。

    唐太宗说曹操是:临危制变,料敌设奇,一将之智有余,万乘之才不足。

    千百年来,对曹操褒着多矣,贬者亦不在少数,很多问题其实已经是盖棺论定了的。我既不是皇帝也不是史论家,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读史者谈谈对曹操的一些认识。

    我认为曹操这个人本身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但这些矛盾的综合体却成了一个“命世之才”。

    确切说其实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矛盾的综合体,所以曹操只是普通人中的一个,但由于他本身少有的气质和天赋,再加上少有的际遇,他又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矛盾综合体。

    一。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矛盾的结合体。

    曹操首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人们都说:一个人的诗可以反映这个人。曹操戎马一生,“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这是一个文学家、诗人的情怀,而诗人往往是理想主义者,曹操也不例外。

    他的《短歌行》写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陌上桑》写道:驾虹霓,乘赤云,登彼九嶷历玉门。

    《观沧海》又写道: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却东西门行》则说: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这些勾画出一个集狂放、多情于一身的轮廓,字里行间透露出作为“建安文学家”的风采。

    具体表现在他的事迹则是放荡和对故人的眷恋。比如他在袁绍墓前的痛哭,比如对郭嘉英年早逝的哀痛(注一),又比如对蔡邕之女蔡文姬的照顾。

    曹操在《十二月己亥令》(《让志县明令》)中说:“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

    这样的一个人你跟本看不出他能指挥千军万马,治理混乱残破的乱世,他更象一个“清谈家”,但事实上曹操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实干家。

    曹操二十多岁时就能做出闻名朝野的“五色棒”事件,做济南相时其治下更是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此时的他满腔热血,一心做汉臣留名竹帛,正如他在《让志县明令》中说的:“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

    但是,汉朝已经到了风烛残年,一条破船到处漏水,曹操想安心做汉臣求得清名的理想被残酷的现实击破了。直到董卓弄权,曹操的人生目标已经有了微妙的转变。虽然他在态度上仍然是支持并拥护汉朝,但是在他内心深处已经开始明白,汉朝难救了。荀彧建议曹操拥立汉献帝,就是要“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个提议其实与曹操当时的目标和全国局势相适应的。曹操虽然对汉朝失望,但他还不敢有取而代之的想法,于是“利用”,通过“利用”来实现“辅佐”,就成了“双赢”的一步棋。

    曹操年轻时就为《孙子兵法》作序,表现了一定的军事天赋,但是在当时恐怕只是他的“课余爱好”,他那时更喜欢和热衷的是“权变”以及为官之道。曹操幸运之处就在于,他所处的时代使他的“课余爱好”以及天赋恰恰有了展示的空间,成就了一代伟业。

    上面这些综合起来就是:年轻时的志向、客观环境的变化、再加那么一点点的运气造就了曹操的“现实主义”。

    因为他的理想和抱负就是要“从政”,他必须要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因为客观环境打破了他的梦想,使他学会了在面对现实,并把理想和现实很不情愿的区分开,这更象一种无奈,所以说“挟天子以令诸侯”也是曹操对理想的改进,这种改进同时也是曹操对现实的妥协;曹操用兵推崇“兵无常势,水无常行”,他懂得战争没有可以事先预知结果的,应该因势利导,随机应变,这种层次的领悟力只能说是“天赋”,而在实际运用中,曹操用兵三十年胜多败少,统一北方,“三分天下有其二”,这就是对“实干家”的最好诠释。

    曹操做为“现实主义者”是“时世”所造,但他作为“理想主义者”却是与生俱来的气质。这两种矛盾的性质在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而且体现的那么淋漓尽致,这种人古往今来都不太多。因为同时具备“诗人气质”和“实干家才具”的人本来就不多,身处乱世的这类人更是少之又少,可能这就是我们对“曹操现象”难以理解的原因。

    二。狂放不羁和遵守汉律的矛盾。

    《曹瞒传》记载:曹操年轻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

    《世语》记载:袁绍和曹操少时曾调戏人家的新媳妇。

    《汉末英雄记》则记载:曹操在南皮破袁谭后,“作鼓吹,自称万岁,于马上舞”。

    《曹瞒传》又记载:曹操“为人佻易无威重......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谈到兴头上就猛拍桌子,甚至一头扎到酒菜盘子里。

    这样的行为即使在今天也是很出格的,在当时简直就是“放荡”。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十分相当简朴和循规蹈矩。

    他规定自己府邸不许用昂贵奢侈的物品,尤其是家人都要保持朴素,绝对不能打扮的花枝招展。诚然,他也喜欢欺玩异物,但是相对他的地位,对比他的性格,曹操是一个朴素的人。

    在律法上,曹操在“戒子”、“惩人”、乃至“治军”,在很大程度上都继承了《汉律》,而且可谓“循规蹈矩”,这与曹操狂放不羁的性格看起来是格格不入的。

    可实际上这又是曹操对现实情况的妥协,《通典》说曹操“难以藩国改汉朝之制”。在“妥协”的基础上,曹操在尽最大的努力改变着可以改变的东西,比如:曹操开始认为应当恢复“肉刑”,但是被孔融、王修等反对而作罢;“定甲子科......以汉律太重,故令依律论者听得科半,使从半减也”。

    从中我们可见,其实曹操并不是“循规蹈矩”,他作为政治家要全面的考虑问题,主观上他要求大胆创新,但是在面对力量暂时不足以改变的东西时,他又只得妥协。(注二)

    所以说曹操又是一个“狂放不羁”但朴素的人,是一个渴望改革但又对现实妥协的人,这两种矛盾又在曹操这一个人身上体现了出来。

    三。珍视生命和数次屠杀无辜的矛盾。

    《蒿里行》写道: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短歌行》又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字里行间我们感受到的是悲天悯人、珍视生命的曹操。

    但是,同样是这个人,先后在徐州、官渡等地,屠杀无辜百姓和投降士兵,简直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这与他前面的诗词颇为矛盾,是不是曹操很虚伪?

    曹操在破邺之后听说有户三十万的欢欣,攻南皮时对百姓的网开一面,这些事件也都表明曹操是爱民的。

    从先秦以来屠城先例屡见不鲜,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刘项战争时也有屠城记载、汉与匈奴的民族战争更是视屠城为儿戏,所以说屠城其实成了一个“惯例”,一旦遇到顽强抵抗的城市,那么该城城破之日也就是老百姓遭殃之时。同时,屠城确实有一定的作用,否则历代军队也不会乐此不疲。首先,它可以打击后来抵抗者的信心;其次,可以最大程度的破坏当地的生产力。

    具体到曹操身上,我们会发现,他只是千百年来“屠城”中的一个继承者,有意识无意识的遵从者,与他本身的残忍关系不大。

    四。拥汉与废汉的矛盾。

    这里说“废汉”可能不太准确,毕竟曹操有生之年没有这个行为,但稍微知道这段历史的人都明白,曹操已经为自己的后代“废汉”铺好了路,所以说“曹操废汉”也并不为过。

    早年曹操对汉朝还是有一定感情的,但是随着自己实力和地位的提到,他渐渐对汉朝的感情淡泊了。

    曹操与西汉霍光有相似之处,霍光后嗣的遭殃为曹操树立了一个榜样。但曹操绝不单单是为了后代的着想才行废汉之事的。曹操与霍光有很大不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