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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2)(2/2)

狱庙相逢”,使巧姐得“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还有“凤姐扫雪拾玉”情节(二十三)。其《弄权铁槛寺》一类收赃害命事,将来都要“消缴”(报应、事发),终至“回首惨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或者写法不同的。

    贾巧姐:巧姐的命运与刘姥姥息息相关。小说刚叙起“小小一个人家,向与荣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评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六)“正脉”,是指有真正血缘关系的后裔,非硬拉扯上亲戚关系的“连宗”。

    怎么后来会成“正脉”的呢?因为刘姥姥的家,将来就是“巧姐的归着”(六),姥姥“后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给板儿做媳妇。这在板儿和巧姐还都是孩子时,脂评就已揭出他们原是有“缘”的(四十一)。

    侯门千金的巧姐,怎么会下嫁到农村呢?因为“势败”“家亡”时,“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将她卖到妓院里去了,即甄士隐《好了歌注释》中说的“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刘姥姥要将她从火坑里救出来,必然要承受乞求于人和招为媳妇的种种巨大压力,幸亏善良的有侠义心肠的“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条脂评,是针对姥姥为巧姐取名时说过“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的话而发的,评曰:

    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预言应验了,该感到庆幸才是呀,为什么批书人倒“心伤”起来,要“哀哉伤哉”呢?就因为巧姐在获救前,已“流落在烟花巷”,受到摧残了。这在当时有很深封建贞操观念的人看来,是天大的不幸,已无“吉”“祥”可言。刘姥姥之所以要“忍耻”,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终于成了在“荒村野店”里“纺绩”(五),过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劳动妇女。

    续书写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场不合情理的虚惊,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些将来怎样升官,怎样起家,怎样子孙昌盛。”(一二○)

    李纨:脂评对李纨的命运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释》“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贾兰的官运从李纨的判词和曲子中可得到证实,所谓“到头谁似一盆兰”、“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贾菌的腾达,续书中根本没写;二是对李纨判词、曲子个别语句的评赞,如《晚韶华》起头“镜里恩情”,说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对判词末句“枉与他人作笑谈”,批曰:“真心实语。”总之,是对第五回中预言的肯定。

    预言中有关她命运的关键句是“也抵不上无常性命”和“昏惨惨黄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华”来得已“晚”的意思。虽然“黄泉路近”,有人以为非指李纨,乃说贾兰,且不去争辩死者是母是子,但总不会像续书所写的,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一一九)作结束。

    香菱:其册子有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脂评: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寓意很显豁: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是“桂”字。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后,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写她“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是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香菱原名英莲;藕即莲根,又谐音配偶的“偶”,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构思。

    袭人:续书写袭人,是贬得很厉害的,她直到最后宝玉出家为僧了,才想死节而没有死成,嫁给了蒋玉菡,被续书者嘲讽一番结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却写她因贾府发生某种变故,迫于形势而离开宝玉嫁人了,可能还出于自告奋勇,因为脂评有“袭人是好胜所误”(二十二)的话。她走后还嘱咐留住麝月,有脂评说:

    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与琪官(蒋玉菡)夫妻俩,不忘旧日情义,一直都关照着贫困中的宝玉夫妇,故“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二十),对“有始有终”,也有一条脂评说道: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凭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与续作差异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写出来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举了;没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与续作各异,比如鸳鸯,我写过《鸳鸯没有死》一文。总之,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这也证明在后四十回书中,确实没有雪芹写的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