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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4)(2/2)

,说得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又宝玉挨打,薛氏母女责怪薛蟠,兄妹因此怄气闹了一场。脂评:“袭卿高见动夫人,薛家兄妹空争气。”按:脂评褒袭对不对是另一个问题。但由此可见,宝玉后来确实未免“丑祸”,所以脂评赞袭人之言为“高见”,说她有先见之明;说蟠、钗争吵生气是“空争气”,意思是宝玉惹祸,怪不得别人调唆。

    第三十五回脂评:“此回是以情说法,警醒世人。黛玉因情凝思默度,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按:黛玉之‘痴’在于忘我);而宝玉千屈万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痛苦,并忘其性情(按:此所谓宝玉之‘痴’)。爱河之深,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按:黛玉死于此)。且泛爱者不专,新旧叠增,岂能尽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于无情之地(按:宝玉之出家缘此)。究其立意,倏忽千里而自不觉,诚可悲夫!”

    第五十二回:(宝玉说)“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脂评:“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按:宝玉此时“扯淡之极”的话,正是将来自身遭厄、不能回家时,日夜悬念黛玉病况的心声,亦即《枉凝眉》中所谓“空劳牵挂”也。

    第五十八回:“芳官笑道:‘你说她(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药官。’……‘她竟是疯傻的想头,说她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人竟是你恩我爱。药官一死,她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她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她得新弃旧的。她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的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她……以后断不可烧纸钱。……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按:藕、药、蕊实为宝、黛、钗写影。本来,一个戏班中死了小旦,小生没有人搭配,再补一个是很平常的,谈不上什么“得新弃旧”。而现在偏要以真的丧妻续弦相比,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宝玉听了觉得很合他的心意,这自然是有目的的。对此,俞平伯先生提出过很有道理的看法。大意是:有的人会想,宝玉将来以何等心情来娶宝钗,另娶宝钗是否“得新弃旧”。作者在这里已明白地回答了我们,另娶有时是必要的,也不必一定不娶,只要不忘记死者就是了。这就说明了宝玉为什么肯娶宝钗,又为什么始终不忘黛玉(见《读〈红楼梦〉随笔》)。此外,宝玉强调对死者不必拘习俗礼教,只要“一心诚虔”。他祭金钏儿、诔晴雯是如此,悼颦儿想必也如此。其中“即值仓皇流离之日”一语,触目惊心,简直就像在对我们宣告后事。

    小说中的诗词带谶语性质的更多。除已提到的外,如《代别离·秋窗风雨夕》是在“仓皇流离”后,黛玉“枉自嗟呀”的诗谶;《桃花行》是黛玉夭亡的象征。《唐多令·咏柳絮》也是黛玉自叹薄命:“嫁与东风春不管(用李贺《南园》诗‘可怜日暮嫣香落,嫁与春风不用媒’意),凭尔去,忍淹留!”这岂不等于写出了黛玉临终前对知己的内心独白:“我的生命行将结束了!时到如今,你忍心不回来看看我,我也只好任你去了!”《大观园中秋联句》中的“冷月葬花魂”(有抄本中“花”形讹为“死”,后人误以为音讹而改作“诗”)是用明代叶小鸾的诗意作谶的,叶年十七未嫁而卒,著有诗词集《返生香》,是著名才女,如此等等。

    小说中也还有为宝黛悲剧作引的有关情节。如第二十五回,宝黛相配事刚被凤姐说出,仿佛好事可望,便乐极生悲,凤姐、宝玉同遭魇魔,险些丧命。第三十三回,宝玉大承笞挞,黛玉怜惜痛哭。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第七十七回,晴雯夭折。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诔。直至第七十九回,迎春已去,宝玉“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然”,一片“寥落凄惨之景”,脂评明点出“先为《对景悼颦儿》作引”。种种暗示越来越多,造成了一场暴风雨已渐渐迫近了的感觉。脂评提到“狱神庙”事说:“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五十二回批)看来,后半部确是大故迭起,黛玉死后,不久就有“抄没、狱神庙”等事,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瞬息间皆熏歇烬灭,光沉响绝,景况是写得很惨的。

    总之,只要我们潜心细读,谨慎探究,曹雪芹本来的艺术构思和原稿的情节线索是不难窥见的。

    十一、换个角度看《红楼梦》

    我们讨论的问题,大概会与《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发生关系的。比如小说的主题思想问题、情节的主线问题、人物的评价问题、艺术表现方法问题等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人说,续书所写的宝黛爱情悲剧,使小说有了更深一层的暴露婚姻不自由的反封建的意义。其实,这层意义原来就有,典型人物是迎春,她的遭遇足以暴露封建包办婚姻的罪恶(丫鬟司棋是另一种婚姻不自由的受害者,此外,还有英莲、全哥、智能儿等等)。《红楼梦》不是《西厢记》、《牡丹亭》或《梁祝》,它所包含的思想意义要深广得多。续书将宝黛悲剧也写成包办婚姻的悲剧,反而影响了小说主题的统一。因为宝黛不同于迎春,他们是小说中的主角,主角的命运是与主题分不开的。这样,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就各自有了不同的中心:前八十回反复强调的是“盛宴必散”,将来贾府“树倒猢狲散”,“一败涂地”,而后四十回则突出了封建家长包办婚姻所造成的不幸。婚姻不自由与大家庭的败落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将它们凑合在一起,我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好处。

    在情节主线的讨论中,已见到好几种不同意见。在这方面,我是一个调和主义者。在我看来,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败,与宝黛悲剧的发生是同一回事,而宝玉愤俗弃世、偏僻乖张的思想性格或者说叛逆性格的发展,也是与他经历这样重大的变故、翻了大筋斗分不开的。同样,《红楼梦》是反映政治斗争还是写爱情悲剧的问题,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见。在我看来,两者几乎是不可分的。贾府之获罪、抄没,大观园繁华消歇,当然是封建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但宝黛爱情悲剧的发生也正与此密切相关。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作者常常有褒有贬,当然,褒贬的程度有不同,倾向性也有明显不明显。曹雪芹的创作思想与今天有些理论不同,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再说,对这些人物的客观评价是一回事,而作者对他们的主观态度又是一回事,两者是有距离的,有时简直相反。加之更麻烦的是,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完整构思,不知道这些人物后来怎样,而囫囵读一百二十回书,那么,续作者的构思、描写,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们发生影响,使我们很难作出符合原意的评价,从而也就不能很科学地来总结《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古典小说的艺术经验。从悲剧的性质,到人物的精神境界,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有如此大的差异,就不难想见构成故事情节的其他各式各样人物的描写,原作与续作又有多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光是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社会意义,要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分析评价,我们就还得做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