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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贾假甄真与曹家旧事(1)(1/2)

    一、两个宝玉和“真事欲显,假事将尽”

    有人说,《红楼梦》中的所谓“真事隐去”,其实就是文学的典型化创作方法。这话对不对呢?我想,有一半是对的。比如贾宝玉这一形象,脂砚斋等有时把他当成作者,有时又从中看到自己,有时则根本不承认实有其人,他说:“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庚辰本第十九回评)这些从典型化创造人物形象的角度去看,都是非常自然的。但是,《红楼梦》的写法上也有不少用典型化理论所无法解说的现象。比如曹雪芹在塑造贾宝玉形象之外,又写了一个与他同名、同相貌、同性情,甚至处境都非常相似的甄宝玉。如果按一般典型化的创作规律,他们是完全应该综合成一个人的,因为,典型应该是所谓“这一个”。但《红楼梦》却偏偏写成了“这两个”,这是为什么呢?这样写,究竟有什么必要?甄宝玉在八十回中,虽通过贾雨村和甄家来京的女人之口提到过,贾宝玉也因为听到了甄家人所说的话而梦见过一位与自己同名的、一模一样的人物(第二回和第五十六回),但真人却未曾出场。那么,在曹雪芹八十回后的佚稿中,这位甄宝玉是不是也不出场呢?

    续书是这样写的:甄家的仆人包勇来贾府说,甄宝玉自从一次大病中梦见自己到了一个有牌坊的庙里,见柜子里有册子,又见无数女子变成鬼怪、骷髅(这是从第五回来的),病愈后,便改邪归正,成了君子贤人,“惟有念书为事。就有什么人来引诱他,他也全不动心”,而且还“能够帮着老爷料理些家务”(第九十三回)。后来还写到他成亲、中举。看来,甄宝玉与贾宝玉的差别是一个“改了脾气了”,一个还没有改。续作者大概想说,知错能改的才是真宝玉。其实,依我们看来,续书中的贾宝玉,脾气也改得差不多了:他不是也开始用功读书,准备“博得一第”,“不枉天恩祖德”了吗?(第一百十八回)最早批评续书与甄宝玉不符作者原意的是裕瑞。他在《枣窗闲笔》中说:

    观前五十六回中,写甄家来京四个女人见贾母,言甄宝玉情性并其家事,隐约异同,是一是二,令人真假难分,斯为妙文。后宝玉对镜作梦云云,明言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讵意伪续四十回家,不解其旨,呆呆造出甄、贾两玉,相貌相同情性各异,且与李绮结婚,则同贾府俨成二家,嚼蜡无味,将雪芹含蓄双关极妙之意荼毒尽矣。吁!雪芹用意,岂惟至五十六回而始发哉?其于第二回贾雨村与冷子兴言,其在金陵甄家处馆时,见甄宝玉受责呼姐妹止痛,及惟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已先为贾宝玉写照矣。伪续之徒,岂得梦见!

    裕瑞批评续作者不解曹雪芹用意,写甄宝玉笔墨大杀风景,是很有艺术鉴赏眼力的。但他自己对曹雪芹写甄宝玉的用意也只看出了一半,那就是“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可是,作者又为什么要这样写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要取得“含蓄双关”或“先为贾宝玉写照”的艺术效果吗?我想不是的,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已把贾宝玉“怜爱女儿情性等语”先向贾雨村介绍了一番,这不是“先为贾宝玉写照”吗?何必非待雨村说出甄宝玉才算是写照呢?至于“真甄假贾”的“含蓄双关”其用意何在,正是需要加以揭示的。比如后四十回续书以能改邪归正者为真(甄)宝,有毛病不改者为假(贾)宝,这也是一种用意。曹雪芹的用意当不是如此吧!

    《红楼梦》中以“甄贾”谐“真假”,是作者在全局构思中为解决既要“追踪蹑迹”地“实录”真事,又因有所避忌而必须将“真事隐去”这一矛盾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艺术手法。真事,当然主要是指曹家“离合悲欢,兴衰遭遇”的实事。“隐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手段,实录才是目的。为此,作者就得用各种办法将生活原貌加以变形(不仅仅是一般文艺作品提炼生活素材,使之典型化所需要的变形),使读者一眼看去扑朔迷离,真假难分,认不出它的原貌来。但作者又不愿使人终于“认不出”,所以又要留下一些可以从中窥见真事的隙缝,让人有蛛丝马迹可寻,这就像作者遵长辈亲友之命,隐去初稿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而将秦氏改写为病死,却又在薄命司的册子中故意留下她悬梁自尽的图画和判词一样(这并非曹雪芹改写中的疏忽)。

    曹雪芹是将自己曹家的真事分拆作金陵甄府和都中贾府两处来写的。曹家破败之前,地位是煊赫的,真事多为同时人所知。所以在前八十回中,用变形的办法,大写贾府之事,以所谓假象幻相示人。当然,假中有真。通过人物对话偶尔提到的,仿佛是贾府的影子的甄府,其作用就是在大关节处透露这种真事的信息。但真中也有假。如果第一回回目如甲戌本《凡例》第五条(即他本开卷第一段)所揭示的,作者意在隐寓此书用“假语村言”将“真事隐去”的话,那么,第二回既写冷子兴说贾府,又写贾雨村说甄府,作者的用意,则是让读者从两府的隐约异同中,领悟到甄与贾,原非俨然二家。为此,作者才写“这甄府和贾府就是老亲,又系世交,两家来往极其亲热的”,甄家不但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宝玉,而且“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过几次,无奈竟不能改”;还有一个“溺爱不明”的祖母,居然也常常“因孙辱师责子”等等。这固然可以说是用甄府为贾府写照,但也未始不可反过来说,写贾府是为了写甄府,如果从“假贾真甄”去理解的话。脂砚斋等人批“甄家”时就是说:“又一个真正之家,持与假家遥对,故写假则知真。”总之,是暗示甄与贾所写是同一个对象——曹家。所以列举金陵“大族名宦之家”的“护官符”上,有了贾家,就不列甄家,甄已被包括在“贾不假(不假即真也)”之中了。

    贾府在都中,甄府在金陵。以盛时的曹家说,都中是假,是“变形”;金陵是真,只暗点。称贾府门第为“宁、荣二公之后”,既有“变形”,不妨说是假,但不太令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