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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求才三令》谈到曹操的用人(2/2)

军为之辞”。备以霸言白操,操叹息,谓霸曰:“此古人之事,而君能行之,孤之愿也。”乃皆以翕、晖为郡守。

    (3)不隐瞒臣僚的密谋奇策,在一定情况下不轻易杀害不易驾驭的雄才。赵翼在其所著《廿二史劄记》卷7《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言:“荀彧、程昱为操划策,人所不知,操一一表明之,绝不攘为己有,此固已足令人心死;刘备为吕布所袭,奔于操。程昱以备有雄才,劝操图之,操曰:‘今收英雄时,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也。’”

    (4)较能放手起用降将及出身低微的人。史言操“知人善察,难眩以伪,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是以创造大业,文武并施”。操部下的文臣武将,有不少是投降过来的。他们原来所投非主,操能重用之,他们自然感恩戴德,乐于为操效命。

    (5)较能体谅部属的错误。操于官渡大败袁绍后,“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曰:‘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操这种做法,显然是效法刘秀“令反侧子自安”的故智。因为任何仁君贤主不可能让所有部属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自己。其中不少人是以安危祸福决定自己的动向的。只要在上者有作为,大多数人是愿意接受领导和做好工作的。然而非明智之主是不能做到这点的。这是操用人的可贵之处。

    (6)较能鼓励臣下提反面意见。建安十一年(206年),操下令曰:“治世御众……诫在面从,……吾充重任,每惧失中……自今以后,诸掾属别驾,常以月旦,各言其失”。操将北征三郡乌桓时,诸将皆言:“今深入征之,刘备必说刘表以袭许,万一为变,事不可悔”。及操胜利归来,对以上谏阻自己的诸将,不但不如训斥,反而给以厚赏,对他们说:“孤前行乘危以徼幸,虽得之,天所佐也。故不可以为常。诸君之谏,万安之计,是以相赏,后勿难言之”。操这样做,为的是让臣下知道,只要肯进谏,不管对不对,都应受到称许,以此鼓励臣下敢提反面意见。

    (7)比较长于因才授职。战乱之初,各军阀多得不到充足的粮食。操用枣祇、韩浩等议,兴办屯田,军粮供应,得以部分解决。这事后面再说。在挑选州郡长官方面,操所任人,亦多称职。例如钟繇在关西,梁习在并州,苏则在金城,刘馥在扬州,杜畿在河东,郑浑在冯翊,均卓有建树。至于在军事方面,操之选将用人,尤为高明,留至下面谈做为军事家的曹操时,再行论及。

    以上事例,说明曹操在收揽和使用人才方面,比较有度量和见识,证明他的成功并非侥幸。但是以上各种用人情况基本发生在操起兵讨伐董卓至平定关中这一段时间内。从此以后,三国分立的局面确定下来,操再往外扩张,已不大可能。于是他便把注意力转移到内部,为建魏代汉做准备工作。与此相适应,操在用人和驾驭臣僚方面也采取了一些剪除异己的措施。前一阶段是操艰苦创业的时期,故他能做到“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等到后一阶段三分局面确定之后,操便有计划地铲除其统治集团内部的可疑人物,操之杀荀彧、崔琰、杨修等人,就是以上做法的具体体现。前已论及,操之《自明本志令》是向臣僚暗示其不得不代汉的信息,以令臣僚起而采取某些倡议行动。操的《求才三令》,自然也不可能不为此政治目的服务。第二次《求才令》中之所谓“进取”,不能只看做是要为操开疆辟土。事实上,操在西方,自动放弃了汉中;在东方对吴作战,操也未动用过大规模的兵力去争城夺地。所以他所说的“进取”,到了后一阶段,也包含了代汉为魏的内容。操在第三次《求才令》中所说的“负汙辱之名、有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无非是号召臣僚勿以舍弃衰汉为不忠不义及取讥惹辱之事。为此政治目的,操到后一阶段,不仅不“唯才是举”,而是要杀其臣僚中之有大才、大名望、大影响的人,上举杀荀彧、崔琰、杨修,亦有这方面的目的。荀彧才高望重,推荐的贤才、大臣多了,操把他视为心腹之患,不能不悄悄地把他置之于死地。崔琰、毛玠对操选拔人才的贡献也很大,而且他们用人主张德才兼备,不尚虚名,提倡廉节,都与操用人标准相近似。可是操为魏王以后,就以“莫须有”的罪名逼崔琰自杀了,把毛玠免了。杨修,是一个“颇有才策”、“为太祖所器重”的人。他曾为操“总知内外,事皆称意”。可是这样一个才能之士,到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即下第三次《求才令》那年,也做了操的刀下之鬼。以上一些事实充分说明了在前一个阶段,曹操“奉天子以号令天下,方招怀英雄,以明大信”。故虽枭雄如刘备而不加害。至后一阶段,操为其嗣子代汉做准备,需芟除异己,所以连杨修这样才华外露的文人也被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