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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司马师(1/2)

    司马懿死时,虚岁七十三岁。

    魏少帝曹芳的朝廷之中,极多是司马懿的党羽,以及若干趋炎附势、甘心或不敢不效忠于司马氏的人。这些人一致主张,朝廷的大权由司马懿的大儿子司马师继续执掌。

    司马师的官职,由“中护军”升为“抚军大将军”。次年(嘉平四年,公元252年)正月,司马师被再升为“大将军”,“加侍中、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

    司马师不像他父亲司马懿开头那么苦,因为,他没有一个像曹爽那样的人和他同时“录尚书事”。魏少帝曹芳的朝廷,等于是他司马师一人的朝廷。他可以为所欲为。

    嘉平五年五月,吴国孙亮的太傅诸葛恪带了大军来攻打“合肥新城”(合肥西北三十里的一个小而坚固的新城,满宠所造)。司马师命令镇东将军毋丘俭与扬州刺史文钦,用深沟高垒、以逸待劳的方法抵抗诸葛恪。诸葛恪因欲战不得,而羁留在合肥新城的城郊有好几个月,终于粮尽退兵,在归途中被埋伏在合榆镇的文钦杀得惨败。

    司马师也算得上是一个知兵的人。

    次年(嘉平六年)正月,司马师完成一件父亲司马懿想做而不曾来得及做的一件事:解决夏侯玄。

    他给李丰、张缉、苏铄、乐敦、刘贤等人加上一个企图“废易大臣”的罪名,说他们想把夏侯玄由九卿之一的“太常”升为“大将军”,代替他自己司马师“辅政”。就把他们连同夏侯玄全部抓来,都灭了三族。

    李丰是当时的“中书令”;他的儿子李韬是“齐长公主”的驸马。张缉是光禄大夫,也是少帝曹芳的国丈:他的女儿是少帝曹芳的张皇后。苏铄是“黄门监”。乐敦是皇太后郭氏身边的人,官职是“永宁署令”。刘贤是“冗从仆射”,“冗从”是宫中的侍卫。苏铄、乐敦与刘贤三人,均是宦官。

    照《三国志》与《晋书》所保存的史料看来,李丰、张缉等人似乎确有“废易大臣”之意。那末,司马师给他们以如此的罪名,不能算是冤枉了。问题在于:倘若他们是自作主张,就可以说得上是犯了企图“废易人臣”之罪。倘若他们是事先获得了皇帝的默许或密旨的,那末,按照法律来说,有罪的不是他们,而是司马师。皇帝想换一个大臣,当然就可以换,执行皇帝此项命令的,怎么可以说是有罪呢?

    《三国志》不曾记载少帝曹芳在这一件流产的政变中是否有份。《晋书·景帝(司马师)纪》却明明白白、毫不隐讳地说了:“正元元年(嘉平六年)春正月,天子(魏少帝曹芳)与中书令李丰、后父光禄大夫张缉……谋以夏侯玄代‘帝’(被晋朝司马炎追封为景皇帝的司马师)辅政。”

    这样看来,李丰等等并非自作主张、企图“废易大臣”的罪人,而是不惜一死,以执行皇帝密旨的忠臣。

    司马师也确是够深沉的。他在正月间杀了李丰等人,却不立刻对少帝曹芳有所举动。他拖延到九月,才用皇太后郭氏的名义,把少帝曹芳废了,押往山东临淄的“齐国”,再度作所谓齐王,在事实上施以软禁。这时候,曹芳的年龄是虚岁二十三岁。

    司马师心里所想的,是扶立一个小孩子做新皇帝。他嘴里所说的,却是了不起的一番“公忠体国”的话:必须扶立曹操的儿子,任城王曹据,使得国家有一个“长君”(年长之君)。

    同时,他叫皇太后郭氏一再以“长辈不可继承晚辈”为理由,说任城王是叔祖,不可继承侄孙曹芳。她出面主张,立魏明帝的一个侄儿、与曹芳辈分相同的高贵乡公曹髦,曹髦这时候的年龄是十四岁。

    曹髦是东海王曹霖的儿子、魏文帝曹丕的孙子、“魏武帝”曹操的曾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