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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决定毕生的事业(4)(2/2)

,有这样一些例子可以加以佐证:

    约翰·雅格·阿斯特的父亲曾计划要儿子做成功的肉商,但在这个未来的商人身上,很有经商的天赋。韩德尔的父亲曾打算让他做律师,禁止他摸乐器。父亲甚至不让他上学,唯恐他会学音乐。但是,韩德尔发现了一把竖琴,并把它藏在了阁楼上,当其他人睡着的时候,他偷偷地把它拿出来。塞缪尔·斯迈尔斯曾受训做他不爱好的职业,然而他如此忠诚地练习,最终这有助于他成为一名作家。

    帕斯卡的父亲决定让他去教枯燥的语言,但数学的声音淹没了其他所有的声音,缠绕着他直到他放弃了语法。雷诺兹的父亲指责他画画,并在一张画上写到“乔舒亚懒惰闲散之作”。特纳曾被安排在纽约的仕女巷做理发师。牛顿的父亲想要虚弱、憔悴的他去当农民,但是天性早就注定了他的方向。

    对于父母而言,让儿子做他们的事业,没有商讨,也不曾做过一点点事来引起儿子在这方面的兴趣,是个巨大的错误。朋友,如果你的孩子曾几何时会对你的工作感兴趣,尤其是如果你从未设法让他在这方面产生兴趣,那几乎就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说,他大学毕业后才有必要做这些事。你可能非常确信,如果等到那个时候,他根本就不会从事你的事业,他很可能有其他理想。

    兴趣爱好是渐渐产生的,久而久之他一定会有动力去做你的事业,一定会看到未来。除非在此中看到了可能的合作关系或是真正的兴趣,否则他不可能就像一个普通雇员一样从事你的事业。记住:如果想要儿子从事你的事业,就必须保持他对此事业的兴趣,保持他与你事业的联系,否则他不可能对此产生兴趣和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