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成熟组织全员绩效管理的推荐模式(2)(2/2)
在绩效管理变革中不必大肆声张,应该尽量沿用既有的制度、考评标准、考评形式和习惯,即:原来是什么制度还是什么制度,原来是什么标准还是什么标准,原来由谁去考评现在仍由谁去考评。只有当行为规范、诚信、廉政、安全以及法律、党纪的某一方面出现规律性的问题时,再按超越考评所要阐述的原则,改变其性质,把该点变成超越考评的对象。当然,这里讨论的前提是成熟组织,不够成熟的组织需要另当别论。比如:据说张瑞敏在刚接管海尔时,曾制定过禁止在车间大小便的规定。以下是某公司的执规考评细则(见表4—1)
表4—1某公司执规考评细则
类别评价项目考评标准
安全生产
目标
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而引起的煤矿等重要用户死亡事故
完不成目标时,除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外,再按以下条款考评扣分:
1发生特大事故每次扣3分;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生产死亡1人扣2分;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生产重伤1人扣1分。
2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和火灾事故每次扣2分,发生其他重大事故每次扣1分。
3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每次扣1分。
4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每次扣2分。
5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其他单位事故,同事故单位同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