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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产品策划(16)(1/2)

    第四章 产品策划(16)

    一、品牌的概念

    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图案或是它们的组合,用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相区别,促进消费者理性和感性需要的满足。使用品牌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易于识别自己商品与其他商品的区别,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扩大其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品牌是一个包括许多名词的总称,它包括:

    第一,品牌名称:品牌中可以念出来的部分——词语、字母、数字或词组等的组合。如海尔、雅戈尔、999、TCL、正泰等。

    第二,品牌标志:品牌中可以识别,但不能读出声音的部分——包括符号、图案或明显的色彩或字体,如耐克的一钩造型、小天鹅的天鹅造型、IBM的字体和深蓝色的标准色等。

    第三,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整个品牌或组成品牌的某一个或几个部分。商标使用时应注册,用“R”或“注”明示,注册商标才享有其专用权。

    二、品牌的命名

    品牌的命名,既要能与其他商品相区别,突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利益;又要富含深厚的文化底蕴,能渗入消费者的心灵。品牌的命名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效用命名:即以产品的主要性能和效用命名,使消费者能迅速理解商品的用途和功效,便于联想与记忆,如青春宝、感冒通、轻身酒、美加净等。

    第二,人物命名:以某一传奇人物、历史人物、产品发明者或制造者以及对产品有特殊偏好的名人姓名命名,如张小泉剪刀、李宁运动服、方太厨具等。

    第三,产地命名:以产品产地命名,意在反映商品的历史渊源和天时地利之禀赋,使消费者由此产生美好的联想,如西湖龙井、青岛啤酒、古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