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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记住别人的名字(1/2)

    努力记住别人的名字

    在美国总统的专业幕僚群中,有一位幕僚的工作内容,就是专门替总统记住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每当总统在遇见某人之前,这位负责幕僚就会先一步提醒总统此人的名字。而那位被总统叫得出名字的人,也会因总统竟然会记得他而雀跃不已,进而更坚定对总统的支持。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是尊重一个人的开始,也是创造自己个人魅力的第一步。吉姆·佛雷10岁那年,父亲就意外丧生,留下他和母亲及两个弟弟。由于家境贫寒,他不得不很早就辍学,到砖厂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他虽然学历有限,却凭着爱尔兰裔特有的热情和坦率,处处受人欢迎,后来转入政坛发展。最叫人佩服的是他还有一种非凡的记人本领,任何认识过的人,他都能牢牢记着对方的全名,而且只字不差。他连高中都没读过,但在他46岁那年就已有四所大学颁给他荣誉学位,并且高居美国民主党要职,最后还荣膺邮政首长之职。一次有记者问起他成功之秘诀。他说:“辛勤工作,就这么简单。”

    记者有些疑惑,说道:“你别开玩笑了!”他反问道:“那你认为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记者说:“听说你可以一字不差叫出1万个朋友的名字。”“不,你错了!”他立即回答道:“我能叫得出名字的人,少说也有5万人。”这就是吉姆·佛雷的过人之处。每当他刚认识一个人时,他定会先弄清他的全名、他的家庭状况、他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他的政治立场,然后据此先对他建立一个概略的印象。当他下一次再见到这个人时,不管隔了多少年,他一定仍能迎上前去在他肩上拍拍,嘘寒问暖一番,或者问问他的老婆孩子,或是问问他最近的工作情况。

    有这份能耐,也难怪别人会觉得他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罗斯福竞选总统时,吉姆不辞辛劳地搭乘火车,穿梭往来于中西部各州,亲切地与当地民众寒暄、交谈,为罗斯福助选。每到一地,他立刻深入民众,与他们集会、共餐,并宣传罗斯福的政见,与群众进行最亲切的沟通。返回东海岸之后,他立即写信给每一个城镇的友人,要他们列出所有与会人士的姓名、住址,集成一本多达数万人的名册,最后仍不辞辛劳,一一写信给名册上的每一个人。并在信件一开始,即亲切地直呼对方的名字:

    如“亲爱的比尔”、“亲爱的约瑟”等等,信尾更不忘写下自己的名字“吉姆”。

    吉姆很早就已发现,当一大堆人名出现在某人眼前时,他最感兴趣、最开心的,仍是他自己的名字,牢记别人的名字,并正确无误地唤出来,对任何人来说,是一种尊重、友善的表现。

    否则,万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