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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赚的钱应该赚(1/2)

    可以赚的钱应该赚

    李嘉诚如是说:可以赚的钱应该赚,不过要合法合理。可以赚足last penny,可以想办法赚到最后一分钱,但是不能伤天害理。

    精彩解读

    李嘉诚曾说过:“有时候看似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往往会变成非常有利的事。”由此可见,“吃亏是福”是李嘉诚待人处事的原则之一。比如,李嘉诚身为长实主席,却主动放弃高额报酬,但同时李嘉诚是大股东和大户,得大利的当然是李嘉诚。有公众股东追捧,长实系股票被抬高,长实系股值大增。就这样,李嘉诚如果想决策一个大的项目投资,总会很容易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对李嘉诚这样的超级富豪来说,报酬并算不得大数。大数是他的持股份所得的股息的价值。李嘉诚所持长实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计12.9亿港元,这尚未计入他的非经营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

    有人说,一般的商家,只能算作精明。惟有李嘉诚一类的商界超人,才具备经商的大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诚是其中最聪明的人,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大部分商人的目光只会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独吞利益。恰好是一时赚得小利,而失去了长远之大利。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李嘉诚却正好相反,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李嘉诚做事的一个定则。

    李嘉诚曾经庄严宣告:“我的金钱,我赚的每一毛钱都可以公开,就是说,不是不明不白赚来的钱。”李嘉诚的这话是真实的。他一生经商以义字当头,明明白白的经商,清清白白的做人。在香港这个鱼龙混杂的竞争社会,巧取豪夺而致富的人肯定不会太少。因此,金钱的多寡并非衡量一个人价值的惟一标准。能像李嘉诚这样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赚钱的,商界中堪为楷模。

    1995年夏,李嘉诚、李兆基、郑裕彤、邵逸夫、曾宪梓、何鸿基等多位富豪捐款筹建“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这是一个非牟利和非政冶性的组织,目的在凝聚力量,建立信心,使香港在1997年后继续维持国际商贸及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

    李嘉诚创造了一个神话,他的不凡业绩,将载入中国和世界华人经济发展史册。1996年2月6日,长实集团宣布集资53亿港元,这被舆论看成超人又有新行动的信号。李嘉诚的神话并未划上句号,他在内地的数百亿投资,大都是长线项目。进入全面回报期,超人还可望一飞冲天。

    李嘉诚在与汕大师生谈及经营战略时说:“在一个商业社会,钱当然是赚得越多越好,假使有一项赚钱的事业,非常非常吸引人,前景好得不得了,法律也准许,这个事业可以做。但是就算这样的事业,如果带有疑问在我心里,我情愿牺牲。有个国家的prime minister给了我一个赌场的牌照,这是配合他整个旅游区的牌照。我公司的经理知道我不喜欢赌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