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NO 3 借势(2)(1/2)

    NO 3 借势(2)

    2006年1月4日,雅虎搜索打响了搜索竞争的第一枪。马云宣布投资3 000万圆,在中间人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总裁王中军的牵线下,邀影视圈最负盛名的导演陈凯歌、冯小刚、张纪中,为阿里巴巴旗下“雅虎搜索”各自创作一段时长2~3分钟的短片,将以电视广告和网络电影的方式传播。

    为了保证曝光率,在2006年央视广告招标会上,雅虎中国搜索母公司阿里巴巴已经斥资8 000万圆拿下了央视明年的黄金时段广告。

    从2005年开始“娱乐营销”以来,截至2006年1月份的统计显示,雅虎中国的搜索流量已经增长了一倍。这也表明娱乐营销或许不适合其他的搜索引擎,但适合雅虎中国。

    或许三大导演搞出的广告片并不令人满意,但正如不能因为一城一池的得失而论战争失败一样,也不能因为一个营销案例的不如意,而否定整个战略路线的错误;毕竟这里存在理解力与执行力的问题,马云为何喜欢打娱乐牌呢?显然他明白上述的道理。

    花投资人的钱要特别谨慎

    对于缺钱的创业者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多赢的企业战略。但是在引进风险投资的过程中,要特别小心。花投资人的钱,更要谨慎。

    1999年2月21日,马云和18个人凑了50万圆创办了阿里巴巴。原本打算坚持10个月,可没过几个月,便弹尽粮绝。于是,创业者们不得不熬过两个月没有钱、没有盼头的日子。

    到了7月份,钱已经成为阿里巴巴的燃眉之急,捉襟见肘的马云不得不借钱来发团队成员的工资。

    就是在这个艰难的时刻,美国最顶级的商业媒体《商业周刊》的一篇报道,把默默无闻的阿里巴巴推到了风口浪尖。起因是据说有人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消息,说可以买到AK-47步枪。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