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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件事让我重新认识社会(2)(1/2)

    (3)一件事让我重新认识社会(2)

    方庆是赶到省城来营救他的弟弟方哲的。

    方哲是我幼年的一位同学,这家伙绝顶聪明,双手灵巧得惊人。他曾经从垃圾堆里捡到一块破烂的陶瓷片,被他三搞两搞,竟然搞成了一匹奔马的形状。但这双巧手却被他使用的透支了,他的手会经常在人所不知的情形下伸进别人的衣兜里,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

    说清楚点,我这个同学是一个“偷盗癖”患者,这种人如果生在发达国家,多半会被送到心理医师之处进行心理矫正。但不幸的是他生在中国,这就决定了天下之大,却只有一个地方可供他去——监狱。

    就在前不久,无所事事的方哲去一个朋友家里做客,无意中听说了楼下人家出差不在家的消息,他立即行动起来,等一离开朋友的家,就躲藏在楼道里,然后再悄悄上楼,一脚踹开那户人家的房门,进屋后东翻西找,抱着几件毛衣和一台录相机跑掉了。

    方哲将这些东西带回了家,却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了,因为那家还有一台彩电没有拿,这让他有着一种意犹尽的感觉。于是他又返回来,并考虑到自己最多只能搬动彩电,那户人家的床他一个人搬不动,就临时在大街上雇了辆三轮车,兴高采烈的杀回战场。

    蹬三轮车的是乡下来的民工,真的很能吃苦,在方哲的指导下,他独自一人将那户人家搬得净光,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到了他的三轮车上,让方哲不由得为乡下人的勤劳而心生敬佩。

    战场打扫完毕,方哲骑着自行车在前面开路,满载而归的三轮车紧随其后,凯旋而归。走到半路上,突然遇到了警民联合的治安巡逻队,巡逻队拿手电筒一晃,问了一句:“干什么的?”听到这句问话,当时的方哲反应神速,背一弓,足用力,把自行车踏得飞快,眨眼功夫逃之夭夭。他逃得是那样快,巡逻队有一辆老笨摩托居然都没能追上他。

    方哲虽然跑掉了,那个蹬三轮的民工却被逮到了。这位可怜的老兄,他为自己的勤劳与勇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大牢里足足蹲了半年,这时候如果再有人对老兄讲什么勤劳致富的大道理的话,他多半会问候你的亲娘。

    方哲虽然跑掉了,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警方毕竟不是吃素的,而方哲的手脚不干净又在当地“颇有名望”。案发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