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医疗成本高涨(2/2)

级或高级主管均一体适用。

    最早,公司认为由联邦政府支付一半医疗成本补偿员工的作法是良法美意,然而,不久医疗成本即如脱疆野马般迅速上升,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现代每个人(除了老年人和穷人)几乎都享受雇主提供的健康医疗福利,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雇主是最不想牵扯个人医疗照护的人。

    今天符合规定的公司医疗福利,雇主所支付的医疗保费可以全额扣抵公司所得税,而员工也不必把这笔医疗福利列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这是很不公平的制度。

    因为在大公司上班的美国人,有50%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联邦政府支付(透过税法优惠间接补助)。然而,贫苦的劳工、自雇人士和失业人口为了支付1块钱的医疗费用,却必须在税前赚2块钱。为公平起见,每个人应一视同仁的享有健康照护的税赋扣抵或全部取消。

    再者,由于补助的方式是所得扣除额(tax deduction)而不是租税抵减(tax credit),以致于有钱人比低所得的纳税人享有更高的补贴额。而且现行医疗补助制度是靠一套复杂的税法规定,大型的医疗保险公司和药厂很容易钻法律漏洞,取巧营私。就以治疗忧郁症来说,有些美国联邦税法允许购买昂贵处方药(像百忧解)的费用可以抵减税额,但如果消费者选用像圣约翰草这种既便宜、又安全的处方治疗忧郁症,却得不到税法的优惠。国税局根本没有权利替消费者决定治病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