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未来主义者(2/2)

部专著——一本生物教科书。他把这本书献给了爱米,在扉页上还画了一只兔子正在解剖一个人的图案。伴随成功的喜悦,威尔斯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放弃记者工作,集中精力创作一部关于一架能在时光中旅行的机器的书。到1895年时他已经为这部关于时空旅行的小说花了7年时间。早在1888年他就完成了第一稿,这篇《阿尔戈英雄传》曾出现在大学校刊上。在修改了六稿之后,小说定名为《时光旅行者》。威尔斯找到了一个出版商,要求用最好的式样排字。这本最终命名为《时光机器》的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虽然威尔斯只得到了100英镑的稿酬,但他从此确立了自己的声望。

    《时光机器》结合了纯科学理论和想象力,与当时的任何作品都不一样,从而开创了科幻小说这一文学体裁,威尔斯称它为“科学罗曼史”。虽然儒勒·凡尔纳也曾经描写科学与未来,但是威尔斯的幻想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更加令人不安。他的巨大优势在于他本身是一名严肃的科学家,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进行推理。过去人们一直认为,达尔文的理论只涉及人类的过去,但是在《时光机器》中威尔斯用这一枯燥的理论解读了遥远的未来。“时光旅行者”的旅行跨度不是一两百年,而是2800年以后。威尔斯希望这样能让大家看到人类进化的结果,接着他又前进了3000万年,描述了一颗即将死亡的星球。

    在《时光机器》后,威尔斯开始了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创作。在5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完成了《大战火星人》、《拦截人魔岛》、《隐形人》和《最先抵达月球的人》等小说,确立了现代科幻小说这一文学体裁。威尔斯设定了科幻小说的主要框架,同时他的科幻小说涉及广泛的科学领域,这是空前的创举,因此他被人们称为“科学小说”之父,以区别于其他科幻作家。一直以来,威尔斯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疯狂地工作着,在一幅画中他将自己画成了写作机器,不断把书稿交给爱米、编辑和批评家们。爱米是威尔斯最信任的批评家,他的每部作品都要听取她的意见。早在1895年与伊莎贝尔离婚后,威尔斯就与爱米结婚了。1901年他们的第一个儿子乔治出生了,1903年另一个儿子弗兰克也降临到人间。当时威尔斯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养家,并把患病的母亲接来同住。尽管他获得了成功,但母亲莎拉依然觉得儿子当年放弃受人尊敬的布店职员工作是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