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明辨是非(2/2)

,一个人一旦抵挡不住诱惑,这些行为往往都会同时出现在他身上,最终必将导致犯罪。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制日报》上一则题为《小偷小摸成瘾,被诉方知悔恨》的新闻:

    在短短不到四个月的时间,连续入户盗窃作案15起,12月15日,刚满16周岁的汤某被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汤某因不喜欢读书,读完初一就辍学,除了帮家里干点农活,经常与一帮小青年在一起玩耍,久而久之便迷上了玩游戏机,学会了抽烟并上瘾。可是汤某没有经济来源,家里给的零花钱远远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他便打起了左邻右舍的主意。今年6月至10月间,他趁白天大家都到田里干活,家里没人的时候,先后15次窜到同村汤某、彭某、陈某等人的家里,入室盗窃现金、香烟和有奖啤酒瓶盖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45元。案发后,汤某父亲替他退还赃款545元。

    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顶多只是小偷小摸,没想到也会涉嫌犯罪,汤某后悔不已。

    不能对不良团体说“不”,不能对游戏说“不”,不能对物质要求说“不”,最终导致汤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认为的“小偷小摸”,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看来,“恶”没有所谓的大小之分,只要是“恶”的事物,我们都必须远离,并坚决地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