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娱乐圈的成名捷径(1)(1/2)

    曾几何时,我们开始热衷于“模仿”,模仿歌星、影星、笑星……娱乐节目铺天盖地的“模仿秀”入侵我们的视听。事实上,古往今来,在大多数领域里,“模仿”就是我们的一种生存状态。

    大数学家笛卡尔曾留给后人一句非常牛的话:“我思,故我在。”其实,对我们每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老百姓来说,有一句话更适用于我们,那就是:“我模仿,故我在。”

    话头回转,为什么娱乐业会比很多行业更热衷于模仿秀呢?皆因“模仿”是一条获名获利的捷径,这适用于大多数行业,娱乐行业这种“眼球经济”的代表者,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超级女声”重拾一个话题

    在“超级女声”红得发紫又紫得发黑后,那股热得让每一个人免不了发烫的热火才慢慢熄灭,直至如今趋于平常。忽然有一天,有人指出:“超级女声”抄袭了美国某电视热播栏目。我暂且不谈“超女”是否“抄袭”,而是想借这位朋友提出的“抄袭”话题,帮助我谈一谈娱乐圈里的成名捷径,那是一条由来已久且是公开的成名捷径,它的名字叫“模仿”。它包括娱乐节目的模仿,对明星的“模仿秀”,影视上的某方面或全方位模仿甚至“抄袭”等等。

    还在学生时代,老师就曾教给我一个很有名的比喻,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相信你也知道,那就是:“第一个把漂亮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把漂亮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庸才;第三个把漂亮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蠢材。”没错,完全重复人家用过的创意,肯定免不了会被人视为东施效颦,可耻而又可笑。当然,如果你是李敖那样的才子,那就另当别论喽。在一位美人26岁生日的时候,这位老而不修送了25朵娇艳的玫瑰给她。于是,美人疑惑地问:“怎么只有25朵?”李敖在模仿中创新了:“你,就是那第26朵!”看,看,看,同样是把漂亮姑娘比作鲜花,但人家李先生就能马到功成地捕获美人芳心。皆因他把模仿的精髓移植了。

    所以,很多人,包括我在内,尽管均对一字不漏的抄袭不齿,但是在模仿中再次彰显自己的创意和特色,却不光是情有可原,还是每个学习者得到快速长进的必由之路。

    在娱乐业里,有这样一道“程序”,即“内地学港台,港台学日韩,日韩学欧美”。这是目前难以转变的流行文化的大趋势,是流行文化的弱势地区向强势群体学习的必然。因此,每想到这一“程序”,或者说是娱乐业发展的捷径,再来谈“超女”是否真的抄袭了美国某热播栏目,那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看看“超女”火成那样,如果不是在国外有现成的模仿对象,而且该对象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那才叫怪事一桩呢。

    其实,从中国有了所谓流行文化以来,哪一个脚步,没有严重地模仿港台及海外的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