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一箱钱岂能满足我?(1/2)

    1984年秋,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商品经济”首次写入了中央纲领性文件。

    展览中心的营业厅每天挤满了交款的购物客户,交款的工作台边也挤满了人。总经理的办公室同营业厅隔着一层通体玻璃隔墙,营业厅的情况一目了然。

    从通透的办公室中望出去,我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当时流行的猎装静静地站在旁边,似乎和排队的人没有任何关系。更让人好奇的是,他戴着一顶水獭毛的皮帽子,下面拴着带子,就如同电影中走出的人物。

    我让秘书将戴皮帽子的男子请进办公室。

    “您有何贵干?”

    “我想见总经理。”

    “我就是。有什么事情吗?”

    “想买投影机和录像机。”

    “哦,您戴皮帽子是……?”

    “引起你的注意啊。你看排队的有那么多人,啥时能轮到我?”

    就这样,我认识了陈宇光。按陈宇光的货单,我安排秘书给他办了提货手续。谈话之中得知,他还有两个弟弟宇安、宇建,公司位于成都,卖羊毛衫起家,后改为经营电器。

    随后,陈先生差不多每个礼拜来一次,带着一张十几万限额的支票,开过提货单便即刻赶到展销中心位于广州的仓库提货。

    一天,接近下班时间。一个男子跌跌撞撞走进销售展厅,头额还缠裹着绷带。我迎过去,却不想竟是陈宇光,绷带上滴渗着血痕、衣衫不整、狼狈不堪。

    我吃了一惊:“陈先生,发生什么事了?”

    “从广州打的过来,在东莞车翻了,受了伤。到医院包扎了一下又租了一辆车赶过来。”

    “你这不是玩命嘛。休息好再赚钱,不至于休息两天生意就没了啊。”

    “我实话跟你说,我这儿是空手道,拿的是客户的钱,我应承说款到给货。如果不能马上到你这里拿到提货单,再返回广州仓库提货,我就露馅了。”

    “哦,明白了,我让秘书办手续……”

    一个星期之后,再次见到陈宇光,额头上的绷带换上了创可贴。

    我请吃饭。饭桌上,我问:“设备、机器在我的仓库里,客户怎会把支票交给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