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富人不为钱工作(13)(2/2)

的爸爸,就是我称为“富爸爸”的那一位,拥有9个这样的小型超市,它们是“7~11”便利店的早期版本,当时除了这些小型超市以外附近几乎没有可以买到牛奶、面包、黄油和香烟的杂货店,所以生意还不错。问题是,这是在空调出现之前的夏威夷,由于炎热,商店不可能关上门。而店的两边有许多停车位,每当一辆车开过或驶进车位,灰尘就漫天扬起飘入店内。

    于是,在还没有空调的时代,我们就有事可干了。

    此后的三个星期中,每周六迈克和我向马丁夫人报到并在她那儿工作3个小时。中午以前,我们的工作就结束了,她就在我们每人的手中放下三枚硬币。即使是在50年代中期,对于9岁的男孩来说,30美分也并不十分令人激动,因为就算买一本小人书也得花上10美分呢。

    第四个星期的星期三,我准备退出了。我答应工作是因为我想从迈克爸爸那里学会赚钱,而现在我却成了每小时10美分的奴隶。更糟糕的是,自从第一个星期六后我就一直没见到过我们的赚钱老师——迈克的爸爸。

    “我要退出。”吃午饭的时候我对迈克说。学校的午饭糟透了,上课也没劲,而且我现在几乎一点也不盼着过星期六了。因为对我而言,现在的星期六换来的仅仅是每周的30美分。

    迈克得意地笑了。

    “你笑什么?”我沮丧而气恼地问。

    “我爸说早料到了,他说如果你不想干了就让我带你去见他。”

    “什么?”我感到受了愚弄,气愤地问,“他早就在等我去找他?”

    “是的,我爸是个不一般的人,他跟你爸的教育方法不一样。你爸你妈说得多,我爸说得少,不过他早就猜到了你会这么说的。你要等到这个周六,我会告诉他你已经准备好了。”

    “你是说我被设计了?”

    “还不肯定,但有可能。我爸会在周六说明的。”星期六的排队等候

    我已经准备好要面对迈克的爸爸说个明白,连我的亲爸爸也生气了。我的亲爸爸,就是我前面说的较穷的那个,认为我的富爸爸违反了童工法应该受到调查。

    我那受过高等教育的爸爸要我去争取应有的待遇,每小时至少25美分。爸爸说如果我得不到加薪,就应该立即退出。

    爸爸气愤地说:“你根本不需要那份该死的工作。”

    星期六早上8点,我又穿过了迈克家那扇摇晃着的大门。

    “坐下等着。”迈克的爸爸在我进门时对我说,说完便转身消失在他那卧室边的小办公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