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科技泡沫(1/2)

    自由软件过眼云烟

    1999年10月29日

    按:1991年,芬兰学生利纳斯(Linux Torvalds)将他设计的操作系统Linux的内核公诸于众,任人免费取用和修改,并约定修改后的代码也必须供人免费取用和修改,但容许修改人出售其服务牟利。遵守这种约定而编制的软件称为“freeware”,通译“自由软件”,其实译为“免费软件”更为贴切。

    自由软件以Linux为代表,是当前一些投资基金和技术人员追捧的宠儿,但我认为这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热浪会很快消逝,最后接棒的投资者必定惨败。原因在于自由软件所倡导的原则:别人的程序你可以无限制地复制、修改及贩卖,而经你修改的程序,也必须让别人随意地复制、修改及贩卖。

    在软件业中,程序代码是重要的资产。无论是知识资产,还是有形资产,只要失去排他性,任人无限制地使用,它的商业价值就会耗散。人尽可摘的苹果树,结不出红苹果;任意捕捞的池塘,养不了大鱼鲜。有恒产,始有恒心。只有代码属于自己专有,软件公司才有积极性持续地投入开发。

    微软、IBM等公司的软件,因为专有,具备排他性,才会十年软件几番新。反其道而行的自由软件,其内容就罕见革新了。Linux虽然早在1991年就出现了,但今天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网上热门的“Linux论坛”,其实也只不过是“Linux安装论坛”而已。

    自由软件阵营声称“软件不收费,但服务收费”。其实,软件就是程序化的服务,二者一脉相承。只是因为程序可以全天候反复运作,免却了大量上门服务的交易费用,所以在软件上下工夫,才比搞好服务更具竞争力。

    企业竞争的方向,应该是减少交易费用,而不是想方设法增加交易费用。成功的软件公司赚很多钱,但对顾客来说,他们所提供的综合服务,却永远是当前市场上最便宜的!自由软件画地为牢,决心只赖服务费为生,所以结果要不是自由软件很难用,就是自由软件公司走向破产。

    据说,自由软件靠程序员的热心来推动。是的,竞争需要忘我的付出,但只提供精神鼓励的合约安排,不可能成气候。标榜不为金钱的人,他自己大可以将收入捐献出去,步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