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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设立公司(9)(1/2)

    在我国,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体现在对公司从成立、变更至终止各个环节的登记管理上。登记是公司设立的形式要件,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方能成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法律也规定应当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和工商登记的变更。因为工商登记的变更是一个向社会公示的过程,与公司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工商登记机关的股东登记,若股权转让后未向工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对公司以外的善意第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这却并不必然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公司对合同中所产生的债务依然应当承担责任。

    重点案例解答1

    因此,重点案例的第二个疑问也就得到了解决,杨某不能仅以未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变更为由主张其与张某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E.颁发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审核设立公司所提交的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给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之时,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重要的公司形式。它所具有的其他公司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使其成为资本集中的形式,成为大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公司形式,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其他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更加严格,例如,最低资本额高于其他公司,发起人最低数额及住所的限制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也更加复杂、特别是公开募集设立的公司,通常要经过比较严格的审批。由于股份公司(主要是公开募集公司)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设立责任也比较重。另外,公司的管理机关比较完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及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