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0节 书目选用(1)(1/2)

    一、指定用书不可少

    “复习必须紧扣指定用书”,所谓指定用书是指原司法组织统摄并指定出版的司考辅导用书。具体包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三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一册。这类书目是司考内容的涵盖、命题的基础,所以也是备战司考的基本武器。

    彭丽波:复习必须紧扣指定用书。现在司法考试的各类复习书层出不穷,种类繁多。质量有好有差。现在许多考生喜欢买几本参考书,总觉得仿佛书少了心里不踏实。所以总有人问我你买了哪些参考书呀。当我回答说只有指定教材那一套时,很多人都难以相信。我的感觉是书不在多,合适是最关键的。

    蔡军:我以为以下资料考生必备:司法部编审的辅导用书(简称教材)是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权威,而且针对性强。一套在手足以应对,除非个别地方弄不懂,才有必要辅以其他参考资料。很多考生误认为指定用书写得过于详细,内容庞杂,厚厚的三大本将近3000页的文字就已经让人望而生畏,更何况还要读上个2至3遍,简直是天方夜谭。其实教材详细的内容是对枯燥法条的最好诠释,是对大纲各考点最权威的演绎,对于我们理解各知识点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就卷一而言,很多真题能从书中找到答案。指定用书的作用切不可小视,尤其是基础阶段,应以指定用书为主。

    黄念:我所选用的司考复习资料有: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2004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白皮书”。真题我选用法律出版社的《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

    潘丁亮:在复习过程中我所用教材就是法律出版社的辅导教材,还有就是一本大纲。对于法条我买了法律法规汇编和重点法条导读,对于它们各自作用我会在以下予以说明。练习就是法律出版社的白皮书和一本历年真题,别的就无其他了。

    邢涛:有不少人介绍选择一些司考培训专业人士出的一些复习资料,因为这些资料比指导教材(2003年统称红皮书,2004年统称蓝皮书)内容少,更能突出重点,我没有采纳,我总感觉,选择那些书有点投机的味道,不扎实,我还是老老实实地选择了指导教材和法律出版社的配套测试题(简称白皮书)。

    我认为最好的教材和习题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蓝皮书和白皮书。蓝皮书对各科知识都讲的比较详细,白皮书的题目比较全面,没有死角,这对初学者或第一次参加司考者很重要,采用蓝皮书和白皮书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但是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说,认真看完白皮书和做完白皮书的考生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对于法学基础比较好的和已经参加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也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其他教材,有所侧重地复习,弥补自己的弱项,但是也要认真做题。

    秦曲:我挑选的资料是:考试大纲、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重点法条导读》、《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向来不喜欢题海战术,对于武器的选用,首先要考虑其利用率,每多一本书就意味着要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边际效益是要考虑的。尽可能地将现有武器的潜力发挥到最大,这比在一堆资料中无头绪地乱撞划算得多。我不敢说我选择的资料是最好的资料,但我所能确定的是,它们都适当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发挥了各自的作用。

    赵建蕊:对于复习资料,我只选择了法律出版社的三本教材,一本中国政法大学的法规汇编,还有法律出版社的历年真题。对于真题,我是比较看好那些成套的试题,而不看好那些按类别排列的较为零散的真题,因为我觉得虽然后者把同类题目放在一起更集中,但前者更有一种整体性的、模拟考场式的气氛。

    《行政许可法》颁行之后,指定用书一说已不复存在,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这套教材仍不失为权威加可信的复习用书。实际表明,不少人都是凭此一书而纵横司考。二、其他书目要看好

    所谓其他用书是指,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教材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之外的其他司考辅导用书。这类书目侧重“应试性”和“针对性”,但“汗牛充栋、良莠不齐”,选用之时要注意睁大眼睛!

    谢钰:指定用书固然权威,却不分轻重,泛泛而谈,显然不适合时间紧张的在职考生。我选了《名师教程》、《2004年司法考试法律汇编》及《历年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将他们作为主攻对象。

    周晓征:《名师教程》,实际上就是名家点拨考点的荟萃和精华,阅读的时候就好像名家在给你亲自授课,不但读着有劲,而且可以高效而准确的吸收考点,事半而功倍。以我个人为例,特别感谢阮齐林老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