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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地产人弃我取显卓识(2)(1/2)

    李嘉诚最欣赏本港最大的地产商——英资置地公司的保守做法,重点放在收租物业。置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一直雄踞中区“地王”宝座,拥有大量大厦物业。只要物业在,就是永久受益的聚宝盆。

    资金再紧,李嘉诚宁可少建或不建,也不卖楼花加速建房进度;他尽量不向银行抵押贷款,或会同银行向用户提供按揭。

    他兴建收租物业,资金回笼缓慢。但他看好地价楼价及租金飚升的总趋势。收租物业,虽不可像发展物业(建楼卖楼)那样牟取暴利,却有稳定的租金收入,物业增值,时间愈往后移,愈能显现出来。

    李嘉诚预测无误。据港府公布的统计数据,1959年港府拍卖市区土地平均价:工业用地每平方米104.85元;商厦、写字楼、娱乐场等非工业用地1668.44元;住宅用地164.75元。而到1980年,这三类拍卖地价分别为29549.03元、124379.06元、13728.30元。升幅分别为280.8倍、73.5倍、82.2倍。

    地升楼贵,李嘉诚“坐享其利”。他拥有大批物业,储备了大量土地,渐成为香港最大地主。

    诚然,当时地产界的许多人士,认为李嘉诚的作风过于保守。

    1961年6月,潮籍银行家廖宝珊的廖创兴银行发生挤提风潮。廖宝珊是“西环地产之王”,他在西环大量购买地盘兴建楼宇,并在中环德辅道西兴建廖创兴银行大厦。廖宝珊发展地产的资金,几乎全部是存户存款,将其掏空殆尽,而引发存户挤提。

    这次挤提风潮,令廖宝珊脑溢血猝亡。廖氏是潮商中的成功人士,深得商界新秀李嘉诚的尊敬。从廖宝珊身上,李嘉诚进一步意识到地产与银行业的风险。

    廖创兴银行挤提事件,并未引起地产银行界人士的足够重视。

    1962年,香港政府修改建筑条例并公布1966年实施。地皮拥有者,为了避免新条例实施后吃亏,都赶在1966年之前建房。这股建房热潮是在银行的积极资助下掀起的,银行不仅提供按揭,自己也直接投资房地产。

    炒风空前炽热,职业炒家应运而生。他们看准地价楼价日涨夜升的畸形旺市,以小搏大,只要付得起首期地价楼价,就可大炒特炒,趁高脱手。大客炒地,小客炒楼(花)。大客大都是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