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面对记者采访(3)(2/2)

”交纳了5万元人民币,用来购买站名、社名,除此之外,每年还要上交数目不等的“管理费”。“总部”对设站或建社没有任何资质和布局要求,只要交钱就行,就给刻公章和匾牌。

    省一级工作站从“总部”买回站名、社名后,如法炮制,再向地市一级出售,价码仍是5万元。中国新闻出版社《法制新闻》杂志(B)刊在短短4个月内就在山西9个市卖出分站。非法记者站或工作站设立后,便开始招募人员,每人只要交3000元~5000元,就可获发记者证,有的还发调查证或调研证。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以应聘者的身份致电非法刊物《百姓与法制》常务副社长张某,希望在陕西建一个工作站。张某称,陕西已有一个工作站,如果要再建也可以,交5万元到7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如果要办记者证,交3050元的抵押金。

    有的非法刊物在卖证时甚至采用要挟手段。

    2004年10月中旬,山西省五台县石咀煤检站接到《红旗要参》“记者”的电话,说要到煤检站采访。“记者”次日一进煤检站就要求高规格招待。煤检站工作人员送上价值1000多元的香烟,哪知“记者”大怒,声称煤检站问题严重,要想解决事情,得出10.5万元派人当《红旗要参》的调研员,煤检站工作人员觉得事情蹊跷,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假记者的敲诈手段

    ——以采访问题相要挟。听到某地出现问题如煤矿发生安全事故,某人行贿受贿等,打电话或直接找上门,要求采访。一位私营企业主向《瞭望东方周刊》反映,有一名自称记者的人拿着摄像机在他的企业拍了半天,说企业问题严重,他便塞给这位“记者”两条烟、2000元钱,“记者”从车里扔出来,并说“你当打发要饭的呢”。当天下午,又来了一名“记者”,称可以摆平此事,向这位企业主开价2万元。

    ——以曝光相要挟。他们预先掌握到一些情况,随后向当事人发出曝光的要挟。2004年7月30日,山西省宁武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假记者白玉忠刑事拘留,白玉忠是忻府区矿产资源局的一名职工。警方此前接到群众举报,白玉忠在一个多月里,以记者名义,以曝光为由,先后在多个乡镇的私营煤矿索要钱物,涉案8起,总金额l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