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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2/2)

一方面,则是给员工以充分的自主权和自由度,放手让他们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合适途径,即使在有许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亦如此。说到底,信任的意义就是给予信任一方的冒险,敢于让自己脆弱于被信任的一方;如果没有风险,何以谈得上信任?但与此同时,信任又是建立在有充分保障体系和制度之上的,没有制度,信任就没有根基,就完全盲目。

    信任的问题在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对外派人员的管理上(如天狮、同仁堂、用友软件、阿里巴巴),以及在“进口”国外直销企业对直销人员的管理上(如雅芳、安利、玫凯琳)尤为突出。因为前者的外派人员身在海外,与一般在眼皮底下工作的员工不同;而后者的员工又都是走街串巷单独工作,难以全面“控制”。而在组织和企业层面上探讨“收放”或者“信任”的“度和保障”,就有全聚德维护老字号声誉的努力,以及小肥羊从放到收的转变。信任和收放的问题将伴随我们的企业和管理人员,成为他们不断思考的领域。

    2005年5月于美国西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