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首先要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1/2)

    首先要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

    《塔木德》上多次出现这样一句话:“罪证不足莫先定罪。”有一个发生在美国阿拉斯加的故事对这句话进行了生动的诠释。

    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妻子因为难产死去了,不过孩子倒是活了下来。丈夫一个人既工作又照顾孩子,实在忙不过来,可是找不到合适的保姆照看孩子,于是他训练了一只狗,那只狗既听话又聪明,可以帮他照看孩子。

    有一天,丈夫要外出,像往日一样让狗照看孩子。他去了离家很远的地方,所以当晚没有赶回家。第二天一大早他急忙往家里赶,狗听到主人的声音摇着尾巴出来迎接,可是他却发现狗满口是血,打开房门一看,屋里也到处是血,孩子居然不在床上……他全身的血一下子都涌到头上,心想一定是狗的兽性大发,把孩子吃掉了,盛怒之下,拿起刀来把狗杀死了。

    就在他悲愤交加的时候,突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只见孩子从床下爬了出来,丈夫感到很奇怪。他再仔细看了看狗的尸体,这才发现狗后腿上有一大块肉没有了,而屋门的后面还有一只狼的尸体。原来,是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

    我们也常常如此对待我们的同类,遇事先不分青红皂白地大发雷霆,可是当我们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时,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并不适当。

    人和人的基本权益都是平等的

    犹太史上有一部著名的神学和法学著作,名为《密西拿》,是成文体法《托拉》之外的《口传法规》的标准部分。《口传法规》紧密结合《圣经》戒律,借助于个别案例,来考察人们的行为。这些案例都围绕着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