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 日本如何继续发展(10)(2/2)


    过去,日本政府认为其作用是:在改进效率和提高稳定性的名义下,对竞争进行指导、控制和限制。很明显,日本需要对政府扮演的角色进行新的定义。现在的政府应该为改进企业所需投入、为竞争创造条件、鼓励创新而工作。改进商业环境的质量和流动性,而非管制竞争过程,应该成为政府新的目标。

    日本政府应该停止对竞争的限制,并应该开始着手制定反托拉斯政策。政府应停止限制贸易和投资的行为,开始鼓励专业化、创新和生产力的提高。政府还应该停止对日本工业重组过程的阻挠,并且要避免将重组的影响波及到所有的公司。相反,政府应该让市场自由化,这样,只有最有生产力的公司才能在市场中生存。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安全网络以减轻重组过程对工人和各种机构的影响,并促进释放出的资源向其他部门调整。政府应该停止对国内的公司之间竞争的限制,继续重组工作;政府应该承认国内部门的调整对于国家的长期竞争力十分必要这一事实。

    日本政府应该停止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不能扮演公司治理体系的角色。相反,政府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私营企业治理体系来替代,这一体系应该有严格的披露和证券管理要求。最后,政府应停止对经济进行事无巨细的管理的政策,并让权给地方市民及其领导者。

    现代竞争中,政府还应该致力于提高公司赖以进行竞争的资产的质量,并且设立高级竞争所要求的机构。比如需要对大学体制以及基础教育形式的重新设置进行大量的投资。日本有必要将其社会生活的各个部分带入信息技术的最前沿(见第六章),而且需要进行项目投资以鼓励新企业和企业家的形成。最后,日本政府不应终止其正面管理角色,包括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以及对环保效果不断提高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