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确立鲜明的个人风格(2/2)

否则会显得像颗花椰菜;用好了则显得俏皮。喜欢黄色的人创造力丰富,好奇心强。除了关心身边的小问题,更关心社会上的大问题。还有强烈的追求高贵的理想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表面上喜欢黄色的人热爱交际,但是事实上心境孤独。有的人因为喜欢阳光而喜欢黄色。喜欢粉红色的人常怀有少年人的愿望。但是太CUTE(可爱),是过分的任性、卤莽和倚赖的颜色。喜好蓝色的人,能按常理冷静地考虑问题。表面上看,容易接近,实际上难和他人合得来。蓝色其实是最多人拥戴的颜色。不信召集二三十人做个调查,让喜欢蓝色的人站到一边,一般会站过十几个去,占百分之七八十。喜欢紫色的人,多有艺术气质,易形成排他性。紫色是琼瑶式言情小说女主角的颜色,和依依、菀云之类的名字相配,用一点是气质,用得多了有点过时的酸溜溜的感觉。喜欢褐色的人,做事保持良好的动机。相信自己的价值观,害怕做出大的变化。不过因与咖啡和巧克力的颜色相同,现在人也觉得是高雅的颜色。喜欢黑色的人,对事物抱积极的想法。在他人的眼中,不仅表现得有常识,而且在装扮、谈话、礼仪等方面都表现得较好。黑色的确是时下被认为在正式场合较得体的颜色。一柜子互不搭调的衣服最让人苦恼,解决的办法是最好只选一个色系的服饰、或者两种易搭配颜色的上装下装,这样衣服只需按季节分隔,早上随手拿出上衣下裳来,套上就能出门。为免单调,再另买一些七彩衣饰。最好买之前对用途有明确的计划,例如海边度假、圣诞晚会之类,连包和饰物都配套买,省却穿用时搭配的烦恼。

    浓重的化装、和大嗓门及粗金链子一样过时了,显出江湖气来。每天从头到脚无懈可击、过分正式的着装很累,也并不讨好。出场时锣鼓齐鸣、让所有人眼光掉转方向,那一般是奇怪、扎眼,而不是真的美丽。也不要隔着整个场子高声招呼你的熟人,即便你自己不觉得也要为别人是否尴尬着想。现在讲求的是Smart Casual风格,轻便而讲究细节。行事不张扬、不刻意显现、不勉求大众趣味认同的。这种追求甚至是苛刻的。讲究低调,用“高级灰”形容白领、金领一族,偏灰的颜色被认为较有品位。家居产品、食品、洗衣粉之类的广告多用粉红、粉蓝配白色的衣着,也是比较讨好的一类打扮,予人幸福感。再有就是亦舒笔下的白衬衫、粗布裤,是潇洒而有艺术气息的打扮,需要长相配合。

    我们的确是在穿着打扮上花费了太多的笔墨。无疑这是个人风格最直接的映射。这一点的要决抓住了,基本上一个人在谈吐、行为方面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随身携带“自己的世界”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振保在经历了早期的晦暗生活之后,下决心给自己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做绝对的主人。例如一个轻薄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盛装一个人几乎所有的精神生活内容,让你在任何地方也可以随时拥有自己的空间,例如回到父母的家中、或者在乏味的商务旅行时。最重要的还是精神上有原则,把平凡的生活活出有滋有味来。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经过这么三两下调弄,也变得顺理成章起来。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主人,不让任何人干涉。

    拥有自己的世界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并且记得随身带着。

    离不认同的东西远一点。我们喜欢去那些提供恒定服务水平的地方,典型如麦当劳虽然只有“垃圾”食品,但也因为“提供恒定服务”这个原因成为想随便吃点东西时首先考虑的地方。这样破坏心情的几率会比较少。出入固定的地方,特殊的氛围会自动隔绝掉不相干的人。因为封面而买了内容糟糕的杂志,跟逛内容芜杂的百货商店一样的失望。看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书,这样总归有保障一点。别勉强自己总是去应酬自己不喜欢的人。

    我的一个朋友过着非常别致的生活,我一直都打算写一写她。她养了一条狗,小狗刚来的时候还像个面团,很快就长大得不能呆在城里了。于是她搬到乡下去,在香山脚下的村子里租了一个农家院子住。院里大得可以停下两辆车,大狗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为了安全的考虑,屋子里只有天花板上镶嵌几块玻璃权做窗户,白天阳光可以透进来,晚上也许可以看见星星。那里聚集着许多因为各种原因而租住农家小院的人,几家合股雇一个老头儿烧锅炉,这样大家可以用上热水和暖气。有阳光的周末,她会开车带着她的狗去参加奔跑比赛。

    你也确定了自己的调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