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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与家族企业(2)(1/2)

    在我们这样一个文化传统的国度中,不仅以家族为主要控股权的企业依然是中小企业的主体 ,而且在公共公司的治理中,企业依然需要建立具有“家”的特质的文化氛围。

    日本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家”,日本人经营的秘诀在于,把现代企业变成一个家族;而我 们现在则是将家族变成现代企业——这也许是一个认知上的错误。

    作为社会经济组织,企业也如“家”。

    在企业的运转中,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公司政治”。这是全世界所有企业组织都面 临的一个共同问题。许多企业的生存危机,甚至倒闭皆源于“公司政治”这个杀手。

    由“公司政治”产生内耗,造成企业分裂甚或倒闭的案例比比皆是。就是在我们所选案例 企业中,万通、联想、长虹、华为等,在成长道路上均出现过由于“公司政治”而导致的 危机。

    “公司政治”在华人企业中负面影响更大。

    倡导家族企业,从另一个实际角度说,也是力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把“公司制度”不利 影响削弱到一定限度内。

    “不可分国”与“家产均分”

    家族企业不是中国的特有现象,但为什么在华人社圈中,很难产生世界级的企业呢?

    这要从中国的“家”文化分析。

    我们中国人在传统习惯上总把“国”和“家”连起来用,称“国家”。但在实际中,“ 国” 和“家”是有区别的,这就像国家和政府不能等同一样。中国有句古话叫“富不过三

    代”。 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一个王朝,可以延续数百年,中间换几个、十几个皇帝,而我们所谓的 “家”(家族)却鲜有“富过三代”的望族。“富不过三代”,如果仅仅是中国人在子女教 育上的失误,又为什么几千年来我们还一代一代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仔细研究会发现,中国文化中的“国家”是个非常具有伸缩性的概念。在中国历史文化中, “国”、“家”常相连使用,但在实际的制度文化上,“国”与“家”是不一样的。讲究中 庸的儒家学说是个矛盾学说,在“国”与“家”问题上非常具有典型性。我们看,“国”一 当成立,可以换皇帝、换国号,但“国”本身是不能分的。即使在一“姓”天下中,老皇帝 (一般称先帝)驾崩,新皇帝即位,那些没有当选的皇子们是绝对不能在这个“国”中分一 块家产(国土)的。即使那些功盖当世的皇子们暂时到外面当了藩王,也避免不了被削藩的 结局。这是战国时代结束后,中国两千年国家历史中一个主流,保证了中国分分合合的历史 中以“合”时为多。就是在分时,所有势力的努力方向几乎都是一个——大一统的“合”。 这 种结果的产生,从文化上说,有赖于中国延续两千余年,奠定了中国领土疆域,到清代发 展到极至的中国皇帝选拔制度——“国”的“法人”代表选拔制度。

    中国的皇帝选拔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暴力。一个家族、利益集团取代另一个家族和利益集 团(如同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资本重组和企业兼并)。第二是公开设立储君(企业接班人)。 第三是遗诏。

    储君的确立,按中国的传统,是立贤不立长,也就是说,并不是只有皇长子才能当皇帝。这 里面有三层意思:其一,并不是所有的皇长子都愿意当皇帝;其二,并不是所有皇长子适合 当皇帝;第三,并不是老皇帝都愿意传位于长子。这在中国历史上不乏例子。留遗诏的方式 ,我们所熟悉的是清康熙所立传位于四子,也就是后来的雍正皇帝的故事。无论是四子还是 民间传说的十四子,也都不是长子。

    两种立法,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考验和证明。

    但中国人的“家”则不同,老子死后,儿子们是要均分家产的。所以,在理论和实践上,华 人的“家”是越分越小,财产也是越分越少,很难靠几代人共同努力来聚集起“富可敌国” 的财富。所以,除去革命、动乱等特殊因素,在中国人的社会中,几乎见不到类似欧洲、日 本那样连绵几百年的望族。

    均分家产是中国家庭传承文化的核心,而这种文化在中国企业的传承中的表现,则是企业的 “均分”。华人企业更像中国传统中的“家”,似乎总避免不了被瓜分的命运。我们看中国 这些年的成功企业,做大之后,结局似乎同样避免不了被“分”的命运。

    张跃,1992年与其兄弟创办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到1996年远大直燃机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产销量全球第一。2000年张跃兄弟分家。 近年来,我们有许多企业在做大后都被“均分”了,一个大企业变成了数个“小企业” 。刘永好兄弟几人靠生产饲料发家,成为中国市场的行业主导者,1999年,说是为了清晰产 权,刘家产业一分为四。据媒体报道,远大空调的张剑、张跃兄弟在产业、产权上也进行了 明晰——我认为也是分家。

    靠养鹌鹑起家,打造了世界最大饲料企业的四川四兄弟:陈育新 (刘永美)、刘永言、刘永行、刘永好终于没有逃脱一分为四的结局(照片来源:东方希望 网站)。

    为更清晰、客观地分析这种文化现象,我们可以看看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在其他行业中的华 人 企业。他们中,许多企业已经或正面临着交接班问题,但基本上也是一“分”了之。如,香 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和和黄以及台湾王永庆的台塑企业集团,世界航运排位第二的台湾张荣 发 先生的长荣集团等等。台湾在大陆运作非常好的企业顶新国际,魏家四兄弟也走到了“分” 这一步——在企业内部,各管一方。

    我们再从市场上列举两个更典型的例子。

    第一个是中国内地的联想。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先生是公认的企业“智者”。可以说 ,他是中国这代创业企业家中比较早意识到企业传承问题,并最早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