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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订立之后(1/2)

    犬  道

    规则中的方与圆

    科学是有目标的计划,

    人们可以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它没有终点。

    ———爱因斯坦

    规则订立之后

    游历是我生命中最美妙的事情,总觉得这个世界越走越美妙,越是觉得世界奇妙我的世界观越是完善,我开始欣然接纳了“猴子”的“驯服”,这真是像野蛮征服文明,然后又被文明征服,想一想这个过程都会觉得是那么的幸福。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那是因为他们的确有一种叫做智慧的东西左右世界、“创造”世界。我之所以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妙皆因人是那么的美妙。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依据它固有的规律存在和发展。如果你是对的,一切都会应验,如果你是错的,一切也会应验,然而应验的方向不同。按照自然规律发展的则顺畅、自然,反之则衰落、腐朽。规则是规律的产物,不是“拍脑门子”的产物,这一点犬族的恶狼和狈是永远没有机会明白了,人类也是经历了漫长的苦难岁月才得以解惑。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谈到简化管理的时候也曾经指出过,发现规律、顺应规则才可以使管理化繁为简。我们在谈到平衡管理的时候也曾经指出过,遵循自然规

    律才可以平衡发展。

    规律是客观的,然而执行却未必是客观的,所以才能看到许许多多头破血流的教训。常规的道理是客观的规律在先必应导出随后的客观规则,然而现实的世界却是客观的规律在先未必导出随后的客观规则。这在之前的犬族和之后的人类莫不如是。一个原因是认知的误区,对规律认知的偏差导致执行的误区,科学历史上执迷于“永动机”便是对规律认知不足的例证。这种偏差或误区也能随着认知的提高加以纠正,一个原因是愚昧的偏执,这种偏执具有天生的固执,主观的低能,属于明知故犯的卑劣,这种愚昧的偏执大体上是犯七宗罪的常客,现实管理上的这类实证比比皆是,应归之于恶的范畴。

    正因为有了规则的主观和客观的分别以及规则在执行上的主观和客观的分别,所以才会有这些关于规则的“规则”:在规则订立之前,机会均等,利益却不均等;规则订立之后,机会不均等,利益也不均等。

    从管理上看尤其是这样,规则订立之前,每个人属于自由人,所属机会是均等的,个体与个体是依靠同等